没成想竟然养成了哈士奇

遛狗时发生狗伤人、狗咬狗的事也屡见不鲜 。但是狗吓人 , 人受伤 , 到底该由谁赔偿呢?北京法院最近终审宣判的一起宠物伤人案中 , 当事人因躲避一只未拴狗绳的大型犬摔倒受伤 , 养犬人就被判赔了近30万元 。采访人员采访西城法院的法官了解到 , 类似的纠纷并不少见 , 宠物犬非接触性致人伤害 , 养犬人一样得赔偿 。
养大型犬不拴绳 赔了近30万
60多岁的朱阿姨带着自家的小狗出门遛狗 , 没成想电梯一开门 , 冲出来一只没拴狗绳的边牧犬 。朱阿姨自称边牧犬扑向自己的小狗 , 吓得她提着小狗赶忙躲闪 , 在后退过程中摔倒受伤 , 两节腰椎压缩性骨折 。犬主人于女士随后领着狗走了 , 其朋友留了下来 。事后经物业公司调解 , 朱阿姨与养犬人于女士及其母亲未达成一致意见 , 只好提起诉讼 。
于女士母女俩不承认遛狗时与朱阿姨发生过接触 , 坚决不赔偿 。不过 , 朱阿姨提供了电梯视频 , 视频显示 , 事发时于女士和朋友带着自家的边牧犬进入电梯 , 并没有给犬拴狗绳 。电梯一开门 , 边牧犬便跑了出去 , 于女士和朋友赶紧追出电梯 。过了一会儿 , 于女士拖着边牧犬又进入电梯 , 电梯开门时能看到楼道内有人倒地 , 于女士的朋友并没一起进入电梯 。这一过程倒是与朱阿姨所述的事发经过有很多吻合之处 。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 , 于女士并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自己遛狗时未与朱阿姨发生接触 , 法院根据现有证据认定了朱阿姨所述的事实经过 。经鉴定 , 朱阿姨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 仅残疾赔偿金一项就是20余万元 。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 本市重点区域内 , 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 携犬出户时应当束犬链 , 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 , 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和孕妇 。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圈养 , 不得出户遛犬 。作为大型犬的饲养人和管理人 , 于女士母女违反了上述规定 , 西城法院判令二人赔偿朱女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近30万元 。二中院最近终审维持了原判 。
非接触性致害 饲主也要担责
事实上 , 前面案例中的朱阿姨并非直接被边牧犬扑倒受伤 , 而是在躲闪过程中不慎摔倒 , 也就是非接触性致害 。承办此案的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该院近几年已经审理了不少宠物犬非接触性致人伤害的案件 。“对于宠物犬抓人、咬人这种直接伤人的侵权行为 , 社会公众大多都有认识 , 但对非接触性侵权还存在不少误区 。”
狗吓人 , 人又受了伤 , 这是该赖狗凶 , 还是怪人胆小呢?
同样被狗“吓伤”的还有陈先生 。在接孩子放学的路上 , 陈先生遇到一条大型松狮犬向自己冲过来 , 陈先生吓了一跳 , 在躲闪时摔倒在地 , 造成手骨骨折 , 不仅受到身体伤害 , 还留下了心理阴影 。而养犬人李女士却声称 , 事发时 , 自家的狗离陈先生还有一定距离 , 陈先生受伤完全是他自身原因所致 , 因此不同意赔偿 。

没成想竟然养成了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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