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成想竟然养成了哈士奇( 二 )

法院审理后结合双方的陈述等证据确认陈先生因受到李女士的松狮犬惊吓而摔伤的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 。而李女士养的是松狮犬 , 身高超过35厘米 , 属于本市重点区域禁止饲养的大型犬 。禁止饲养的犬给他人造成损害 , 作为主人的李女士自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
以上这两起非接触性致害的案件 , 养犬人都被判赔钱 。法官介绍说 , 狗致人损害 , 并非只局限于撕咬、抓挠等与人身体直接接触的行为 , 犬只靠近陌生人吠叫、嗅等行为也完全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发生身心损害的后果 。宠物犬的一些非攻击行为 , 如大声吠叫、奔跑等 , 虽然可能没有与受害人直接接触 , 但只要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构成因果关系 , 同样属于“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 宠物犬饲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遛狗的养犬人 受伤风险更大

没成想竟然养成了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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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访中 , 采访人员还发现一个现象——遛狗的养犬人更容易成为被其他犬只伤害的对象 。因为在遛狗过程中 , 犬只间难免互相扑咬 , 为了护着自家的狗不挨咬 , 遛狗的养犬人便承担了更多风险 。前文中的朱阿姨如是 , 下面要说的这位李女士也如是 。
李女士和何女士都在小区花园遛自家的宠物狗 , 何女士家的哈士奇突然一口咬住了李女士的小泰迪 。李女士赶忙伸手去抱自家的狗 , 结果也被哈士奇咬伤了胳膊 , 双方因此报警 。
民警到场后发现 , 何女士饲养的哈士奇没有犬证 , 随后联系相关部门将狗收禁 。李女士到医院就诊 , 接种狂犬病疫苗等 , 支出了医疗费用1300余元 。她的小泰迪因为脊椎粉碎性骨折 , 在宠物医院花了15000余元治疗 。
对于事发原因 , 双方各执一词 。李女士指责哈士奇太过凶残 , 何女士反而说是泰迪叫唤挑衅才招致“报复” 。
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 , 谁不守规矩谁担责 。
法官告诉采访人员 , 李女士的泰迪狗体型较小 , 也栓了狗链 , 符合相关规定 。而何女士的哈士奇属于成年大型犬 , 不允许在北京市重点管理区内饲养 , 但她既没有办犬证 , 遛狗时也没有给狗带犬链 , 明显违规 , 是导致此案发生的原因 , 她声称小泰迪先挑衅也没有拿出证据来 。因此法院认定何女士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是本市为规范养犬行为而制定的具体准则 , 包括养犬的手续、要求、携犬外出所要注意的事项等等 。之所以作出详细规定 , 就是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饲养犬类引发的损害事件 。而很多宠物犬侵权纠纷的发生 , 就是因为饲养人没有严格遵守养犬管理规定所致 。
他人逗犬被咬 犬主脱责需举证
法官介绍说 , 侵权责任法规定 ,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一法律规定的基本宗旨就是着重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 并以此达到规范饲养行为的目的 。但也有一种例外 , 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 就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在现实中 , “招猫逗狗”的事时有发生 , 动物饲养人特别需要加强证据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