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找核实情况不去可以吗,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 五 )


一要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上下功夫 。首先,从犯罪嫌疑人交代的事实中收集证据 。如果犯罪嫌疑人交代了犯罪行为,就以其交代为主线,收集证明犯罪的证据 。其次,从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节中收集证据 。犯罪嫌疑人在交代罪行时,讲的一些情节,可能与犯罪没有直接关系,但它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实性 。这样可以使证据体系更加完整,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 。再次,从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中收集证据 。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对情节、细节有时记不太清楚,或者是由于客观原因发生错觉,往往提供一些有关案件和犯罪的情节或细节的线索,这些线索就是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的方向 。第四,从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中收集证据 。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基本有三种可能,即真的,假的,有真有假 。如果收集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辩解的事实情节是真的,对于查清事实是很有帮助;如果是假的,或者有真有假,也能证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 。
二要在挖掘被害人的陈述上做文章 。被害人是刑事案件的主要当事人,是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绝大多数案件的被害人,对犯罪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提供与犯罪有关的情况 。因此,被害人的陈述,对正确确定侦查方向,收集核实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都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从被害人陈述的被侵害的部位中收集证据 。从侦查实践的经验来看,被害的部位是收集证据的重要途径,犯罪嫌疑人在侵害部位容易留下指纹、脚印以及其他犯罪痕迹物品 。其次,从被害人陈述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方式、方法中收集证据 。被害人是被侵害的对象,一般情况下,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作案方式、方法实施犯罪行为是比较清楚的 。被害人陈述的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方式、方法,是侦查人员收集证据的重要线索 。再次,从被害人陈述的一些特殊情节中收集证据 。这种特殊情况只有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知道 。这些情况,有的是犯罪嫌疑人有意的行为,有些是无意的行为 。如犯罪嫌疑人逃离作案现场时划破了衣服 。第四,从被害人陈述侵害的后果中收集证据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如伤害的程度、被抢劫的物品、被骗走的财物等 。第五,从被害人陈述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中收集证据 。收集犯罪嫌疑人身体特征的证据,如身高、体形、方言口音、衣着打扮等;收集犯罪嫌疑人动作特征及搏斗痕迹的证据,如是否有伤痕,受伤的具体部位等 。
三要在打消知情人思想顾虑上花气力 。知情人的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它对于认定案件事实和犯罪事实起着重要作用 。有些知情人思想顾虑大,怕报复;有的知情人可能与案件有某种关系,怕受牵连,存有不敢作证、不愿作证的情况 。为此,办案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知情人的思想工作 。一是建立感情,以情动人 。要关心知情人,理解他们的内心苦衷,体谅他们的处境,关心他们面临的困难 。同时,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通过这些实际行动,来打动他们,感化他们,让他们主动提供证言 。二是消除障碍,排除顾虑 。针对知情人的具体思想顾虑开展有针对的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其提供案件的真实情况 。三是保护知情人,增强他们作证的信心 。在找知情人取证时,最好着便衣,找一些借口,尽量不引起他人注意 。在可能的情况下,对询问的地点进行选择,设法避开人们的视线,减轻其精神负担 。四是讲究询问方法,注意策略 。不能以身份吓唬知情人,不能用大话压知情人,减少知情人的反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