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

河北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如何领取?需要办什么手续

产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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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条件(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 , 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申报材料:(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 ,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 , 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 , 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 , 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2012年生育险津贴 领取需要什么材料
产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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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产 , 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出生证》(原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 , 附单位证明 。
一般由公司的人事部社保管理人员办理 。
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需要什么程序?
产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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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 , 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 婴儿出生证明 , 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 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
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
产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生育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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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 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样的 , 以贵阳为例:2013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 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 ,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申请生育津贴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 , 需提供原件审核 。
部分城市生育津贴、补贴申领由个人自己办理的 , 需提供相关资料 , 在指定时间内到社保局办理 , 提供资料和提交公司资料几无差别 。
扩展资料: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 , 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期限不少于9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