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保证金和质保金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质保金( 四 )


14.合同无效,质保金条款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装修合同保证金和质保金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质保金】答:可以 。如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2009年5月4日第16次会议通过)第1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的工程保修义务和责任,发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扣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