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

高高兴兴收了新房 , 装修时却是一肚子气 , 最终与包工头对簿公堂 , 陈女士就遇到这样的事 。
2021年6月 , 陈女士与唐某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 约定由唐某承包陈女士房屋的基装工作 , 包干价3万元 , 工期45天 , 工程开始时 , 陈女士支付了2万元 。在施工过程中 , 陈女士发现唐某使用工装材料报价过高 , 质量不过关 , 要求停工并协商退款 。两人协商未果 , 遂解除合同 。停工后 , 经陈女士另行聘请装修师傅验收 , 发现生活阳台下水管道不通、厨房下水有建渣钢筋、厕所漏水 。陈女士要求唐某处理 , 唐某拒绝 。陈女士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装修造价为9000元 。于是 , 陈女士将唐某诉至武侯法院 , 请求判令唐某返还11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 赔偿房贷、租房、生活费、造价咨询费等各项损失8000元及利息 , 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项】唐某辩称 , 对陈女士已付款2万元无异议 , 不认可陈女士单方委托机构作出的造价结论 , 其评估依据的材料及人工费单价远低于实际用工用料成本 。他认为其已完成大部分工程 , 不应退还任何费用;陈女士单方解除合同 , 系其违约 , 其所称房租费、房贷及生活费与其无关;造价咨询系陈女士单方委托 , 不认可承担费用;工程逾期 , 系由于陈女士时常变更施工内容和要求 。
庭审中 , 唐某提供了一张手写的装修确定单 , 装修内容为“所有拆除 , 所有水电全改 , 所有墙面全部翻新 , 所有贴砖 , 防水(厨房高度800mm , 卫生间满做 , 生活阳台1.2m) , 所有贴砖做美缝 , 水电材料保利PPR抗菌管 , 电线X牌(字迹模糊不清 , 不能辨认)电线 , 橱柜 , 水泥拉法基 , 开荒保洁 , 厨房 , 卫生间 , 铝扣板吊顶 , 客厅吊顶 , 生活4㎡、厨房6㎡电线” , 下方备注“厨房卫生间吊顶不做 , 改配电箱不加钱”“厨房插座用6mm线 , 插座安不好与唐某无关” 。
唐某当庭陈述管理费一般按照装修款的8%至10%收取 。陈女士当庭称已另行请人完成后续装修 , 耗时一个月左右 , 花费10000余元 。
法院认为 , 陈女士与唐某签订《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合法有效 , 双方应恪守履行 。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标明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型号及施工工艺 ,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因此发生争议 , 在装修过程中 , 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 陈女士另行聘请人员装修 。案涉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 , 事实上已经解除 。
就已完成的工程量部分 , 唐某对勘察结果并无异议 。就工程实际价值而言 , 考虑双方协商溢价、小“包工头”成本可能高于一般市场装修平均值 , 结合双方在庭审中确认的工程内容和已完成施工内容等 , 法院酌情确认工程价值14000元 。陈女士已付20550元 , 唐某应退还剩余6550元 。合同未约定退款期 , 且双方未能结算一致 , 故陈女士主张的资金利息 , 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