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middo;魏谟传】原文及翻译,魏谟,字申之,擢进士第

魏谟 , 字申之 , 擢进士第 , 同州刺史杨汝士辟为长春宫巡官 。文宗读《贞观政要》 , 思徵贤 , 诏访其后 , 汝士荐为右拾遗 。谟姿宇魁秀 , 帝异之 。
邕管经略使董昌龄诬杀参军衡方厚 , 贬溆州司户 , 俄徙峡州刺史 。谟谏曰:“王者赦有罪唯故无赦比昌龄专杀不辜事迹暴章家人衔冤万里投诉狱穷罪得特被矜贷中外以为屈法 。今又授刺史 , 复使治人 , 紊宪章 , 乖至治 , 不见其可 。”有诏改洪州别驾 。御史中丞李孝本 , 宗室子 , 坐李训事诛死 , 其二女没入宫 。谟上言:“陛下即位 , 不悦声色 , 于今十年 , 未始采择 。数月以来 , 稍意声伎 , 教坊阅选 , 百十未已 , 庄宅收市 , 沄沄有闻 。今又取孝本女内之后宫 , 宗姓不育 , 宠幸为累 , 伤治道之本 , 速尘秽之嫌 。谚曰:‘止寒莫若重裘 , 止谤莫若自修 。’惟陛下崇千载之盛德 , 去一旦之玩好 。”帝即出孝本女 。
先是 , 帝谓宰相曰:“太宗得徵 , 参裨阙失 , 朕今得谟 , 又能极谏 , 朕不敢仰希贞观 , 庶几处无过之地 。”教坊有工善为新声者 , 诏授扬州司马 , 议者颇言司马品高 , 不可以授贱工 , 帝意右之 。宰相谕谏官勿复言 , 谟独固谏不可 , 工降润州司马 。
俄为起居舍人 , 帝问:“卿家书诏颇有存者乎?”谟对:“惟故笏在 。”诏令上送 。郑覃曰:“在人不在笏 。”帝曰:“覃不识朕意 , 此笏乃今甘棠 。”帝因敕谟曰:“事有不当 , 毋嫌论奏 。”谟对:“臣顷为谏臣 , 故得有所陈;今则记言动 , 不敢侵官 。”帝曰:“两省属皆可议朝廷事 , 而毋辞也!”帝索起居注 , 谟奏:“古置左、右史 , 书得失 , 以存鉴戒 。陛下所为善 , 无畏不书;不善 , 天下之人亦有以记之 。”帝曰:“不然 。我既尝观之 。”谟曰:“向者取观 , 史氏为失职 。陛下一见 , 则后来所书必有讳屈 , 善恶不实 , 不可以为史 , 且后代何信哉?”乃止 。
大中十年 , 以平章事领剑南西川节度使 。上疾求代 , 召拜吏部尚书 , 因久疾 , 检校尚书右仆射、太子少保 。卒 , 年六十六 , 赠司徒 。(节选《新唐书》)
译文:
魏谟字申之 , 巨鹿人 。在文宗太和七年(833)考中进士 。同州刺史杨汝士做长春宫巡宫 , 文宗读到《贞观政要》 , 想到魏徵的贤德 , 下诏寻访他的后人 , 杨汝士举荐魏谟为右拾遗 。魏谟风姿昂扬 , 身材高大挺拔 , 文帝深感诧异 。
在此之前邕管经略使董昌龄冤杀了录事参军衡方厚 , 因而贬官为溆州司户 。不久又调任硖州刺史 , 魏谟上疏评论说:“帝王发布号令施恩 , 赦免有罪的人 , 只有故意杀人的不赦 。近来董昌龄专门杀戮无辜 , 事实彰明较著 。受害人妻儿含冤负屈 , 远行万里投诉 。到审问时董昌龄承认罪过 , 却未被判决处死 , 朝廷内外纷纷议论 , 认为这是违法曲断 。现今又授予董昌龄州郡长官职务 , 让他又去治理地方 , 一再违乱典章制度 , 有背最根本的道理 , 我认为不可 。”于是皇帝下命令将董昌龄改任为洪州别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