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禁酒多为与民争利唯乾隆禁酒为国计民生

核心提示:中国古代历朝多曾实行过酒禁 , 然而大多只是为了与民争利而实现国家垄断造酒 , 非为百姓生计着想 。乾隆帝严行酒曲之禁 , 则不是为了从中牟利 , 而旨在通过限制消费而节约粮食 , 以解决“地利有限而生齿无穷”所带来的困境 , 这是与此前历代禁酒的根本区别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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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雍时期 , 人多地少 , 粮食价格不断上涨 , 其后继位的乾隆帝对此忧心忡忡 , 他在鼓励垦荒以尽地利 , 禁种烟草以广耕地 , 大力推广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的同时 , 一再晓谕不可浪费粮食 , 寄希望于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式 , 化解“人口众而货物寡”的矛盾 。以限制消费、节约粮食为目的的禁酒、禁曲政策 , 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 。
纵观中国历史 , 禁酒法令屡见不鲜 。周公作《酒诰》以禁酒 , 是担心因嗜酒而伤德败性;汉朝禁止民间造酒 , 强力推行榷沽制度 , 则是受垄断酒类贸易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所驱使 。汉唐以降 , 政府时因“酒耗民食”而屡颁禁令;然迄清代康雍年间 , 禁酒之令尚属“歉岁禁酒而丰岁开通”的权宜之策 。乾隆初年所颁布的禁酒令 , 则标志着禁酒政策由此前的暂时性举措 , 变为一项后世严格执行的成文法规 。
乾隆元年(1736)十一月 , 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方苞奏称 , 西北五省(即直隶、河南、陕西、山西、甘肃)每年因造酒而耗费大量粮食 , 北方平原素无塘堰以资灌溉 , 粮食生产本来就少 , 且水上交通不便 , 一遇荒歉之年 , 运输甚感艰难 , 岂能任“岁耗千数百万石之谷”?方苞还认为 , 酒不但能“耗民财 , 夺民食” , 平民百姓还常因喝酒而起争斗、兴狱讼 , 乃至发生命案 , “载在秋审之册 , 十常二三” , 因此不能不加以严禁 。他进而提出对策:“禁造烧曲 , 毁其烧具;已烧之酒 , 勒其自卖;已造之曲 , 报官注册 。”对那些“逾限而私藏烧曲烧具、市有烧酒者” , 一旦发现 , 随即对地方官做降职等严肃处理 。
乾隆二年(1737)五月 , 乾隆帝基本采纳方苞的建议 , 严令直隶等西北五省禁造烧酒 , 并在上谕中历数禁酒的种种理由与好处 , 大致有:养民之政 , 莫先于储备 , 以使粟米有余;欲使粟米有余 , 必先除去耗谷甚多的烧酒 。而烧酒之盛行 , 则莫如河北等五省 。因饮酒有害而无益 , 乃祖乃父酒禁綦严 , 只因官员阳奉阴违而未收实效 。与其禁于已饥之后 , 节省于临时 , 不如禁于未饥之前 , 积贮于平时 。如果禁酒 , 北方五省一年可多千万余石米谷 , 禁酒有利无弊 。因此 , 乾隆帝下令五省永禁造酒 , “至于违禁私造之人及贿纵官员 , 如何从重治罪 , 其失察地方官如何严加处分之处 , 著九卿即行定议具奏” 。
禁令一出 , 在朝野内外引起强烈反响 , 一场辩论随之展开 。素负直谏盛誉的刑部尚书孙嘉淦即抗旨上疏 。他认为 , 永禁烧酒对于贫民生计、米谷的储藏 , “不惟无益 , 而且有损” 。其理由为:烧酒用高粱等粗粮 , 黄酒用米麦等细粮 , 真正耗粮的不是烧酒 , 而是黄酒;烧酒价廉而民乐意购买 , 黄酒价贵而贫民无力购买 , 禁烧酒不但会导致粗粮弃舍无用 , 民间反而会转造黄酒 , 这不但不利储藏 , 反而有碍积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