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是指实发还是应发

什么是最低工资法以及对它的评价

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是指实发还是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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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最早是在1993年出台的 , 到2004年3月1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实施 , 这标志着最低工资法作为法律规则步入社会经济生活中 。
《最低工资规定》一方面强调了要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并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基于非全日制就业的普及化和薪资支付方式的多样化 。关键是明确规定了月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标准 , 并将标准期限缩短为两年 。
《最低工资规定》的颁发 , 表明中国政府开始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指导政策制定 , 在政策内容中注入了人道关怀和社会正义 , 同时也表明中国政府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已开始全方位地走向实践 , 通过建立亲民形象 , 中国社会共同体的凝聚力不断增强 。
然而 , 由政府制定最低工资却是一种典型的价格管制行为 , 在现实生活中 , 工资法已成为政府干预经济失败的经典案例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勒在其于1946年发表的《最低工资立法经济学》中曾语重心长地指出 , 旨在帮助穷人而制定的最低工资法 , 不仅无助于减轻贫困 , 而且还扭曲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 。作为政府人为干预劳动市场的均衡价格(工资) , 从而引起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 , 导致失业人数的急剧增加 , 此外 , 从社会政策角度来看 , 制定最低工资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中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 , 尤其是非熟练工人遭到解雇的厄运 。对于熟练工人而言 , 最低工资法发挥的效用极其有限 , 因为他们的劳动价值一般高于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所获得的报酬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日常开支后 , 往往还有很大的一块边际剩余 , 因此 , 在实施最低工资法后 , 为了保持原有的利润不变并不断地增加利润 , 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雇主常充分利用熟练劳动力的价值 , 用熟练劳动代替非熟练劳动力 , 导致非熟练劳动力的就业状况进一步恶化 。经验事实也证明 , 实行最低工资法在欧洲已有很多年 , 其结果是欧洲劳工市场缺乏弹性 , 造成劳工队伍有超过10%长期失业 。因此 , 从根本上讲 , 作为一项经济政策 , 最低工资法试图在效率与公平寻找平衡是失败的 。
要分析任何一种最低工资法规的效应 , 我们必须首先回答这么个问题: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 , 决定工人工资率的到底是什么?从根本上说 , 总体上雇主们将雇佣工人直至某一点 , 在此点上 , 由新增工人所创造的边际产量价值 , 恰好等于雇主的工资表上所增加的部分 。换句话说 , 在边际点上 , 工人被支付的正是他们对雇主来说所代表的价值 。当工资率被任意地提高时 , 雇佣某些边际工人便显得无利可图 。假定总需求不变 , 由政府法规所指定的最低工资强制推行的较高工资率 , 意味着某些雇主不再雇佣得起那些边际工人 , 因为他们对总产量所贡献的市场价值低于最低工资 。
那些失去工作 , 并且不再被雇佣的工人 , 或者在最低工资水平仍找不到工作的人 , 没有任何工资收入 , 他们必须在该经济中的某些未受最低工资法规限制的部门找到工作 。但是为了引导这些部门的雇主吸收额外的工人 , 这些部门的工资率不得不根据需要而下降 。是哪个群体的工人构成了“边际性”工人?当然是那些最缺乏经验和那些培训与教育数量最少的群体 , 换句话说 , 是少年劳动力 。少年劳动者通常是某一经济中生产率最低的群体 。的确 , 以使之在低报酬岗位上工作的方式 , 少年劳动力也可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率 , 从而提高他们未来的潜在收入 。数据证实了我们的预测 , 即他们是受最低工资影响最多的群体 。1956年 , 当最低工资增长了1/3时 , 非白种少年劳动力的失业率从13%上升到24%以上 。1965年由阿瑟·伯恩斯所做的研究得出结论说:“从最低工资上涨以后的半年期间 , 少年劳动力的失业率与男性成人失业率之间的比率一直高于此前半年的数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