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名上海滩的盛七小姐盛爱颐与宋子文的恩恩怨怨( 三 )


首先七小姐不服气,这笔基金已归入公产怎么还可以讨回?如果可以讨回的话,那么按照民国的法律,未出嫁的女子也有继承权,那么就应该分成七份,七小姐、八小姐都应有权分到一份 。于是七小姐向盛老四提出要十万银元出洋留学 。
谁知盛老四不同意,他自己钱都不够花,何来心思顾及其他!
七小姐虽是高墙深院里的大家闺秀,但更是上海滩上的新女性,“五四”新文化运动给她以很大的启发,她决定尝试着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不给,那就法庭上见!
1928年6月,盛爱颐把他三个哥哥(恩颐、重颐、升颐)及两个侄子(毓常、毓邮)告上了法庭 。
她敢于在全国第一个打起关于女权的官司,则充分说明了她的胆识和气概 。
此案在报界一经曝光,即刻引起极大反响 。因为按照中国传统的大家族析产的办法,女子的确是没有财产继承权的 。民国后讲男女平等,虽然在政府法律条文上已经明确女子也有继承权,但真正实行起来困难颇多,得有人带头才行 。所以盛爱颐打的这个官司,是民国以来第一例女权案,其社会意义就远远超出了盛氏家族内部的矛盾,成为一个社会公众所关注的传统制度的改革问题,因而颇有轰动效应 。这是盛老四等人万万没想到的 。
9月5日开庭之日果真盛况空前,不仅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还引起了法律界的高度重视,因而到庭旁听的人极多,七小姐的律师陈述案情后,盛老四的律师继起反驳,主要理由是:盛宣怀是1916年去世的,从那时起,就有了继承权的问题,就有了财产分配的问题,然而那时并没有关于男女平等的法律条文,所以,盛爱颐不应具有分得遗产的权利等等 。
一个月后,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宣告盛七小姐胜诉,应当可以分得先人的遗产五十万元 。
七小姐打胜了这场官司,拿到了自己应有的份额,尽管付出了高昂律师费 。但这毕竟是一场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官司,从此女性的财产继承权问题就有榜样了 。
相关链接 最后岁月——
1949年上海解放,盛爱颐选择了留在上海 。她住在市中心的一处联体花园别墅区,独立门户,楼高三层,楼下有一方花园,业余她练练笔,她写得一手很漂亮的毛笔字,朋友中常有人来讨她的墨宝 。1956年公私合营以后,虽然固定资产没有了,但能按季度拿到定息,生活安定、舒适 。
面对三年自然灾害,又经丈夫病逝,七小姐总能表现得异常冷静 。每当她抽雪茄烟的时候,就拖一只小椅子,优雅地坐到门口来,从层层烟雾中,观看路上的人来人往 。
那时路边有一个马路菜场,买菜的、卖菜的人群,熙熙攘攘,川流不息 。有位并不认识她的人从她门口走过,从她手持雪茄烟的坐姿和那芳郁的雪茄香味判断,这定是哪个豪门望族的小姐 。当一位朋友告知他,这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盛七小姐啊,那人恍然大悟:“怪不得!”
七小姐活到83岁,临终的时候,她依旧干干净净,一脸镇静,非常体面,非常从容 。
【闻名上海滩的盛七小姐盛爱颐与宋子文的恩恩怨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