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族内阁的创立者是谁?载沣载沣为何一意孤行

1905年以后 , 宪政改革成为大清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召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成为朝野内外激进宪政派的强烈诉求 。
为了回应朝野各界的呼声 , 同时也是为了大清江山能够国祚绵长 , 1906年9月1日 , 慈禧太后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 。这是朝廷第一次做出立宪的承诺 , 海内外宪政势力为之欢欣鼓舞 。
从一个传统的东亚式的专制社会转型到宪政制度 , 这是需要一定过渡的 , 政治变革需要在稳定环境中实现 , 这一点原无可厚非 。
1908年8月 , 慈禧太后的朝廷宣布宪政预备期为9年 , 也就是从1908年直到1917年都是宪政的准备期 。对古老中国而言 , 实现政治制度的现代化 , 9年的准备期并不算长 。没有一个现代化的社会 , 宪政民主皆是空谈 。但是对于急躁的近代中国而言 , 9年就显得有点太漫长了 。
在公布立宪时间表的同时 , 朝廷还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钦定宪法大纲》 , 这几乎是一部《大日本帝国宪法》克隆版 。在总共23条的宪法中 , 有关所谓“君上大权”的就有14条 , 宪法之下的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 。大清与日本不同 , 日本民众普遍相信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代 , 天皇家族确实真的是万世一系 。即便历史上出现过幕府专权的时代 , 但是明治维新之后 , 天皇又满血复活了 。中国历史上并没有什么皇权神授这回事 , 皇位都是打出来的 , 改朝换代靠的就是枪杆子 。“万世一系” , 不过是骗人的鬼话 。日本宪法可以高调强化君权 , 大清宪法则不可以 。
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驾崩之后 , 大清宪政改革仍然需要继续前进 。1909年3月 , 摄政王下旨再次重申朝廷宪政改革时间表 。同月 , 各省谘议局相继成立 , 这是临时省议会意义的机构 , 大清政改走出关键一步 。
1910年10月 , 临时国会性质的资政院在北京成立 。速开国会之呼声并未因此而停息 。面对强大而急躁的宪政激进派 , 面对越来越强势的速开国会呼声 , 摄政王载沣和他的政府还能不能坚持原有计划 , 稳步推进政改呢?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 , 摄政王没有能力再坚持了 , 立宪预备期从9年减至5年 , 1913年将会召开大清第一届国会 。
除了国会 , 宪政派的另一个制度诉求就是责任内阁 。按照议会制的政治原则 , 责任内阁应当产生于国会选举 , 由国会来决定内阁的人选 。依照这个原则 , 责任内阁应当产生于1913年第一届国会召开之后 。但是 , 在当时一切都是那么急躁 , 没有多少人会去注意这种程序的意义 。
1911年 , 朝廷宣布宪政改革先从行政部门突破 , 先成立责任内阁 。这完全是前后颠倒的一种失当政策 , 未经选举 , 何来内阁?
1911年5月8日 , 朝廷公布《内阁官制》、《内阁办事暂行章程》、《内阁属官官制》、《内阁法制院官制》四份文件 , 这意味着实行责任内阁制的法理基础已经具备 。与此同时 , 始设于雍正年间的军机处正式寿终正寝 。
责任内阁的组织原则既然已经确立 , 下一步便是正式建立这个内阁了 。早在1910年11月 , 朝廷中枢就已经开始会商日后责任内阁人员安排的问题了 。未来的责任内阁之中 , 最为重要的职位莫过于阁揆 , 也就是所谓的内阁总理大臣 。当初1906年丙午官制改革中 , 奕劻赞同责任内阁方案 , 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有意成为未来的内阁总理大臣 。而到了1910年 , 责任内阁制真要建立了 , 奕劻还会汲汲于问鼎阁揆宝座吗?昔日 , 奕劻执掌枢垣大权 , 而外有袁世凯的北洋集团为之奥援 , 庆王势力可谓独步朝廷 。即便有瞿鸿禨、岑春煊之类的政敌势力 , 也难与庆袁组合抗衡 。在这样的权力结构的底色下 , 奕劻有意出任首任内阁总理大臣也是顺理成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