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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朝选生于正德十一年(1516年),卒于万历十年(1582年),福建泉州府同安县人,字舜臣,号芳洲,二十五岁时(嘉靖二十年)考中进士 。初任户部主事,后经严嵩提拔,官至操江提督 。严嵩倒台后,投靠徐阶,经徐阶多次举荐,升任刑部左侍郎 。
隆庆二年七月,明穆宗因巡按御史陈省、郜光先弹劾辽王朱宪“僭奢、喜方术、滥杀无辜等不法事”而命刑部左侍郎洪朝选前往勘辽 。
隆庆二年十月,洪朝选向明穆宗呈上了有关勘辽结果的奏疏,疏中列举了辽王擅离封地、私用酷刑、私封侯伯、闻先帝崩而不举哀、蔑视天子使臣等十三条罪名 。明穆宗依据洪朝选勘辽的结果,下诏废辽王朱宪为庶人,并派锦衣卫将其押送凤阳宗室监狱看管 。
隆庆三年是京察年,当年十一月京察结果出炉,刑部左侍郎洪朝选和光禄寺少卿尹乐舜等197人被判定为不称职,按照惯例致仕、降调、闲住,洪朝选是六部九卿中唯一一个被迫致仕的 。
京察结束后,洪朝选回到了老家同安县,过起了缙绅生活 。洪朝选家族是当地有名的豪门望族,势力庞大 。只是,在同安县,还有叶氏家族和刘氏家族同样也是根深蒂固,而洪朝选案的起因正是源于叶氏家族同刘氏家族之间的一场邻里纠纷 。
隆庆四、五年间,刘氏家族的刘梦龙和叶氏家族的叶絃发生了赌债纠纷 。这事充其量就是一场邻里纠纷,根本没必要大动干戈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刘、叶两家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所以这场邻里纠纷最后竟然闹到了福建巡抚何宽那里,结果刘梦龙败诉 。
这下刘氏家族不干了,在当地混,要得不就是脸面,赌债是多少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官司打输了,刘家的脸往哪搁?于是刘氏家族的族长刘存德决定亲自出马干预此事 。
刘存德官至按察副使,此时致仕在家,他认为何宽与洪朝选曾同在南京六部任职,彼此之间定然关系不浅,而叶絃又是洪朝选夫人的亲侄子,所以此事必然是洪朝选在背后搞鬼 。
要说这洪朝选也是,赌债纠纷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你当个和事老,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就行了,并且他也不是没这个条件,刘梦龙的母亲跟洪朝选的夫人是表亲 。但是洪朝选却不想这样做,对于自己躺着中枪的事,他不仅不想向刘存德解释,反而还认为是自己影响力的有利体现,所以在面对刘、叶两家时,他就愈发得意忘形 。
这种情况下,包括刘存德在内的整个刘氏家族算是恨透了洪朝选 。因此,刘存德指使刘梦龙等家族子弟开始搜集洪朝选在同安县的不法之事 。
万历二年,刘梦龙向福建巡按御史孙琮提交了洪朝选的罪证,结果因为孙琮跟洪朝选家族的族侄洪邦光是同年而只得到了一个“勘审无他(意思就是查无实据)” 。
万历五年,刘氏家族的转机出现了,与刘存德熟识的庞尚鹏接替何宽出任福建巡抚 。乘此有利时机,刘存德授意刘梦龙向福建巡抚庞尚鹏状告洪朝选的不法之事 。只是,刘存德忽略了一点,庞尚鹏跟洪朝选也是老相识 。
既然都有交情,庞尚鹏认为这事不难解决,说和一下就行了 。但是,从隆庆四、五年开始至万历五年已达七年之久,洪、刘之间积怨颇深,都不愿就此打住,庞尚鹏无奈只得将此事交由泉州府推官至大纶处理 。
至大纶早已经被洪朝选收买,他没有经过任何调查就向庞尚鹏回复:“两家恩怨不过邻里纠纷而已,互相攻讦只是为了出口气,多查无实据,大人不必为此事忧虑 。”庞尚鹏就不再管此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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