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

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是由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教育厅主机板的青少年体育比赛 。
基本介绍中文名:2013年湖北省青少年篮球联赛
主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竞赛项目::女子篮球、男子篮球
基本信息一、二、、**市体育局三、协办单位:四、竞赛日期和地点(一)女子篮球:2013年10月*日至*日在**市举行(二)男子篮球甲组:2013年10月*日至*日在**市举行(三)男子篮球乙组:2013年10月*日至*日在**市举行五、竞赛办法(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通知执行 。(二)各项目正式报名参赛的运动队(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女子比赛:根据2012年全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成绩排序,进行单循环比赛,初次报名参赛的队根据报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男子甲组:荆州市体校、湖北省体校、黄冈市体校、潜江市体校、十堰市体校、宜昌市体校及两所特邀中学,根据2012年全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成绩排序进行单循环比赛 。男子乙组分组:第一节段根据2012年全省青少年篮球联赛成绩蛇形排列进行分组,分为若干组进行单循环比赛 。第二阶段根据实际报名参赛球队数决定赛制 。男子甲组七、八名的球队降级至乙组,获男子乙组一、二名的球队升级至甲组,参加2014年全省青少年篮球联赛 。(五)特殊规定:1、每队必须分成甲、乙两组各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每名队员单节至少上场满5分钟(由技术代表负责统计),如比赛进行到第5分钟任何一方没有进行换人,由技术代表暂停比赛,换人后继续比赛 。2、一、二节的上场队员不得相互替换,在赛区如遇运动员因比赛受罚、受伤或生病(受伤和生病者须有医生证明)不足10人时,首先保证第一节有6人进行比赛,第二节由对方教练员指定不足10人方的任何一名运动员上场比赛,教练员指定权仅限于一次 。第三、四节上场队员可自由组织 。3、第一、二节比赛必须採用全场人盯人紧逼防守,否则将判罚教练员技术犯规(仅执行两罚一掷,不登记教练员的累积犯规) 。4、一场比赛中,每队投中4个三分球以后,从第5个起每投中一次得四分,若对正在投篮队员犯规,投中有效,并判给一次罚球,若未投中,判给被侵队员4次罚球 。5、比赛用球:男队使用7号、女队使用6号比赛球(比赛用球须经湖北省篮排球管理中心审定、赛区提供) 。参加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市、省直体校、武汉体院,特邀中学参赛资格(一)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省十四运周期湖北省青少年儿童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鄂体青少〔2011〕5号)执行 。(二)必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同时必须出具保险证明 。(三) 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此确定参赛组别 。(四)所有参赛运动员应拥有相应高中(中专)、国中、国小学籍,凡在读大学生或参加过历年高水平测试、高校单招考试的运动员不允许参赛;(五)市州输送到省直体校的运动员实行双重注册,可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六)2013年全省青少年篮球锦标赛及2013年全省青少年篮球联赛为最终确定运动员第十四届省运会代表资格的赛事 。参加办法(一)报名人数: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 。(二)年龄规定:必须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 。1996年的运动员必须为上届省运会周期注册并参赛的运动员 。(三)资格审查1、参赛队报名后,中心将通过国家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信息网对运动员进行网上身份核查,信息缺失或不相符的运动员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各队报到后必须提交运动员户口簿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3、赛区将进行骨龄抽查,所有新注册运动员必须参加骨龄检测 。骨龄标準参照“TY/T 3001—2006《中国青少年儿童手腕骨成熟度及评价方法》”执行 。骨龄上限为注册年龄加1.5岁,大于1.5岁为超龄,取消该队员参赛资格 。骨龄检测费由各队自理 。4、所有注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湖北省原籍(以身份证号为準),本省单非本地运动员以及外省交流引进的运动员,必须于赛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报湖北省篮排球中心审批及备案,否则不予注册、参赛 。5、每场比赛前都将进行资格审查,赛事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资格问题 。赛后经举报有严重违反赛风赛纪的现象一经查实仍将严厉进行追究处罚 。名次奖励(一)计分办法1、比赛积分=(队数-名次)×2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比分为20:0),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若两队积分相等,则以相互比赛胜负决定名次 。若三支或三支以上队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得失分率决定名次,若仍相同则以同组循环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2、高个队员的加分 。(1)高个队员必须有明显标誌(标誌由赛区统一製作) 。高个队员标準:男子1.95米及以上;女子1.80米及以上 。(2)每个高个队员每场比赛必须分别打满2节,一次性在总积分中进行加分,一名加1分,两名或两名以上加2分 。3、对不符合比赛资格队员的处理(1)如在赛前发现不符合比赛资格的队员,取消队员比赛资格 。符合参赛资格运动员不足12人的球队,将按每人2分扣除总积分;达到2人或2人以上该队允许参赛但不计成绩、无积分 。(2)如在比赛中发现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上场参赛,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 。4、按总分决定名次,小组赛竞赛积分减去处罚扣分排出各队第一阶段名次;高个队员加分、第二阶段决赛排名积分之和即为总分 。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比赛名次靠前者列前 。5、运动员报到后将在赛区对参赛运动员进行确认核实后,再印製秩序册,临时更换运动员名单两人以上的允许参赛,但不计比赛成绩 。被取消资格的运动队和运动员名单不录入秩序册,赛区成绩册将统一记载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名单 。(二)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三)各市州按获得成绩依次录取名次,进行排名;省直体校、武汉体院获得录取名次,与市州单位分别排名并计相应名次 。报名报到(一)报名: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统一下发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列印,手写无效),加盖当地体育(文体)局和医务部门公章,附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複印件,于赛前30天分别寄到湖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和赛区 。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以WORD或EXCEL格式电子文本以及队员电子版登记照(白底,大小在400-500k以内)发至篮排球中心信箱 。中心将根据报名表内容进行资格初审,一旦提交报名表后不得随意进行更改 。凡报名表内容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如球员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有误或与注册资料不一致,一律视为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进行处理 。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为準),不允许参加比赛 。对报名后不参加比赛的单位,取消该单位今后参加比赛的资格 。联繫单位:湖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训部联繫人:方宇(二)报到:技术代表和正、副裁判长于比赛前2天报到;裁判员、运动员于比赛前1天报到 。(三)运动队报到时,每队交纳比赛保证金500元 。赛后如无违反赛风、赛纪,运动员参赛资格符合要求将给予退还 。(四)对竞赛未结束无故离会的参赛队,不计算竞赛成绩,扣除比赛保证金,并取消下年度省青少年篮球竞赛参赛资格 。(五)全体参赛人员都必须由球队所在单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在报名时须向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交保险单据複印件 。如未办理可在赛区补办,否则不允许参赛 。其他事项十二、裁判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湖北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提名,报省体育局审核批准后选派,其他裁判员由协办单位选派 。十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办法另定 。十四、设“仲裁委员会”: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五、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裁判组协助 。十六、服装要求:每队至少必备深、浅比赛服各一套 。十七、其他:本规程解释权属省体育局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