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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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简称为“法援”)成立于1999年,是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援助机构 。中心一直秉承“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的院训,以“弘扬正义、救助弱者”为宗旨,面向全省及周边省市,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十六年来,中心已建设成为社区性法律谘询机构和校园法律事务服务组织,更是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术性研究机构和资源的平台,为发挥高校知识优势、服务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
基本介绍中文名: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外文名:Legal Aid Center of Xiangtan University for Social Rights and Interests
简称:法援
创办时间:1999年12月4日
属性:公益机构;大学社团
所属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挂靠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智慧财产权学院
主办网站:律法之湘
服务宗旨:弘扬正义、救助弱者
现任社长:杨子豪
现任团支书:李佳轩
主要业务:提供法律意见;代写法律文书
办公地点:湘潭大学法学楼一楼104办公室
·简介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法律救助工作的若干规定,促进法治建设,为社会贫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湘潭大学法学院本科学生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于1999年12月底正式组建了湖南省首家高校法律救助机构——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 。中心秉承湘潭大学法学院院训“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的精神,以“弘扬正义、救助弱者”为宗旨,面向全省及周边各地、州、市,为那些因为经济上或其他方面原因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免费无偿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问题学理解释、代写法律文书等,并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所规定的高校法律救助工作的相关义务 。中心由法学院优秀本科生以及各个法律分支学科的优秀研究生组成,并聘请资深法学专家为中心顾问,挂靠湘潭大学法学院,受湖南省司法厅统一管理 。迄今为止,中心共受案1600余起,直接受益民众达近万人,并代理诉讼几十余起 。同时中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湖南经视、长沙政法频道等省内多家新闻机构曾先后对中心工作进行报导 。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唐之享、湖南省委副书记胡彪、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等省领导曾先后来本中心视察并指导工作 。十六年来,中心已建设成为社区性法律谘询机构和校园法律事务服务组织,更是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学术性研究机构和资源的平台,为发挥高校知识优势、服务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心基本工作中心以提供免费无偿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基本工作 。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学生在办公室接待当事人,并提供免费的法律谘询援助服务,包括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问题学理解释、代写诉讼文书等 。中心以湘潭大学法学院优秀本科生为主干,并以法学院知名教授为指导老师 。案件来源:当事人主动求助;媒体合作;活动摆点受理 。範围:面向全省及周边各地和校园 。·特色活动一:案例讨论会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每年都会邀请法学院知名教授、律师、检察官与同学们对社会热点、法制建设等相关案件进行深入的讨论与探究 。在案例讨论会上,学生与学生、老师与学生、老师与老师之间进行平等的学术交流,对时政热点提出各自的看法并作出各种各类的提问,很好地激发了学生对法学套用于社会的兴趣 。二: 12·4普法活动“12.4普法”是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的特色活动之一 。每年的12月4日,为回响全国的普法号召,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联合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招募百余名普法志愿者,在学校内外进行12.4普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主要包括发放普法宣传册、向过路人群介绍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为前来谘询的民众提供法律上的服务等 。通过普法宣传,旨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同时用法律帮助解决民众反映的问题,让法律真正地惠及大众,服务大众 。三:3·15普法活动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消费维权宣传高潮的契机,在大学範围内进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与普及,以提高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和增强其消费维权能力 。并通过与湘潭市和雨湖区消费者协会的合作,将中心在活动中收集到的具体案例加以解决,以维护大学生的权益,改善校园消费环境 。该活动具体工作主要分两部分:校内消费维权知识宣传与校园消费情况调查与改善 。前者主要通过校园摆点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具体形式包括发放宣传册与宣传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相关PPT演示与讲解、在校园範围内悬挂横幅写真喷绘海报、组织有奖问答等 。而后者中的校园消费情况调查则通过动态收集与静态收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包括发放调查问卷、在摆点处进行定点谘询与抽样调查以及通过网路平台收集案例 。而通过分析后的数据以及案例将汇总至消费者委员会,由他们来进行协调处理 。四:内部案例讨论会该活动举行的时间主要在每年五月左右,客群主要是中心内部成员 。目的是通过对热点案例的讨论,提高中心工作人员及案例讨论会成员处理相关案例的能力 。并通过对高校典型案例的研究,探寻高校消费维权的具体措施与手段,为搭建高校消费维权机製做努力 。该活动主要分两部分进行 。一是前期案例的收集:这主要通过网路收集和对中心平时案例的甄选 。二是组织相关研讨活动:在案例讨论过程中,我们不仅会邀请法学院对这方面有研究的老师,还会邀请市消协、执业律师、检察官等人员进行指导,以贴近实际,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所获荣誉1、2013年9月获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芙蓉学子”奖学金2、2012年,获“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称号 。3、2012年度全国高校优秀社团法学类特别奖4、2010年05月,在第三届全国高校社团评选暨关注大学生学业就业创业公益活动企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十佳社团”和“全国百强社团” 。5、2010年03月,获湖南省教育系统“十佳特色女工活动” 。6、2008年,“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成员合作开展的“‘四位一体’法律援助模式创新研究荣获“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湘潭大学第四批大学生创新基金研究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