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双轨制


价格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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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双轨制【价格双轨制】价格双轨制是指同种商品国家统一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并存的价格管理制度 。因同时实行计画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运行机制而形成 。主要涉及粮食价格及生产资料价格 。粮食收购制度改为契约定购后,国家规定“倒三七”比例价格收购,属于国家定价,契约定购以外的粮食,由农民和粮食部门协商制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生产资料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后,属于计画调拨或计画统一分配的,由国家统一定价,继续实行指令性计画价格,而把计画内生产的允许自销的一定比例及超产部分的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格 。
基本介绍中文名:价格双轨制
外文名:double-track price system
国家定价:同一产品计画内部分实行国家定价
制度:计画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制度
概述这是计画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的特殊产物 。中国已经经历了三次价格双轨制向的单轨制的转变,第一次是生产资料,第二次是人民币对外币汇率(牌价),第三次就是现在面临的资本市场的价格双轨制--非流通股的场外转让价格与流通股的市场价格的并轨,也即非流通股在统一的市场上实现全流通 。双轨制是中国经济从计画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所採取的一种特殊制度安排,是1979年至1993年间中国所实施的渐进式增量改革(体制外优先改革)战略的一个重要特徵 。双轨制的特点是同时存在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价格体制 。随着体外价格机制的逐渐发育、壮大,最终让体制内价格丧失其显赫地位,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双轨制存在很多弊端,一方面,双轨制类似于同一条道路上同时实施可以靠左行驶和靠右行驶的双重规则,这必然会导致撞车和混乱 。另一方面,双轨价格的并存必然会助长计画内外的倒买倒卖和权力寻租现象,造成腐败蔓延 。但是双轨制的实施是当时中国经济形势下所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它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 。虽然在其实施过程中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这种代价是转型过程所必需的,制度的变革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 。历史演变中国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是在1979年价格改革以来逐步发生与发展的 。国务院于1981年批准对超过基数生产的原油,允许按国际市场价格出口;1983年批准对石油、煤炭超产部分实行加价出售;1984年批准工业生产资料的超产部分可在加价20%以内出售;1985年取消了原订不高于20%的规定,超产部分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1988年对主要工业生产资料规定了最高限价;1989年对橡胶、炭黑等工业生产资料的双轨价格“并轨”,即把两种价格并为一种价格,有的商品併入国家定价,有的商品併入市场调节价 。
价格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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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双轨制主要内容价格双轨制是指中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一种特殊的价格管理制度 。在计画经济体制下,物资分配体制以行政区划为界,以行政指令为手段,通过层层申请、层层分配,并在此基础上有组织有限制地订货,价格完全由国家有关部门控制,结果是企业被管死,产品“多年一贯制”,物资和资金周转缓慢,各种浪费严重 。从1981年开始,国家允许在完成计画的前提下企业自销部分产品,其价格由市场决定 。这样就产生了国家指令性计画的产品按国家规定价格统一调拨,企业自行销售的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所决定的双轨制 。价格双轨制具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作用,又有消极的作用 。一方面,它是实现中国价格模式转换的一种很好的过渡形式 。它开闢了在紧张经济环境里进行生产资料价格改革的道路,推动了价格形成机制的转换,把市场机制逐步引入了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生产与交换中,促进了主要工业生产资料生产的迅速发展 。另一方面,在经济过热,供求矛盾尖锐、计画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高低悬殊的时候,某些不法之徒,大搞权钱交易,钻双轨制价格的空子,时而将平价的商品转为市场出售,时而又将市场的商品变为平价商品,通过这种“平转议”或“议转平”,从中渔利,大发其财,成为暴发户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价格双轨制正在逐渐缩小,直至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