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年期神经症司法鉴定

更年期神经症司法鉴定【更年期神经症司法鉴定】更年期神经症司法鉴定又称“绝经期综合症的司法鉴定” 。对以内分泌及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以及类似神经衰弱等症状为主要表现的一种更年期精神疾病所作的鉴定 。本病主要临床表现为:(1) 神经衰弱综合症症状 。病人头疼、头晕、失眠;对声光刺激敏感,情绪烦躁、不稳,易激惹,手颤抖,全身乏力 。(2)植物神经——内分泌功能失调症状 。表现为心悸,血压波动,胸闷憋气;阵发性面部潮红、身体发冷或发热、多汗、四肢发麻;胃肠功能失调,食慾减退,胃部不适,便秘;多数病人性功能减退,但偶有亢进者,女病人常月经失调 。
癔病性抽搐 。往往在不愉快精神因素的作用下抽搐,发作和缓解均很突然,易受暗示影响 。本综合症可持续较长时间,然后一部分病人逐渐康复,另一部分病人进一步发展为更年期忧郁症或更年期偏执状态 。本病病人常发生违法行为,有的因情绪不稳,烦躁、易激惹,爱猜疑而常与同事、邻居等发生口角、争吵等纠纷;有的伴有癔病性发作,稍不顺心就又哭又闹,甚至毁物、伤人和採取其他破坏行为 。更年期神经症病人具有辨认事物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违法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刑、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