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是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全额预算管理),负责全市煤炭工业的行业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所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
【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
基本介绍中文名: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机构隶属:淄博市人民政府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机构职能:煤炭工业管理工作
机构简介作为市政府行使煤炭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由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实施主体资格 。最早成立于1958年,1984年改为淄博市煤炭工业公司,1998年重新恢复为淄博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局机关现设定5个科室: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科、经营监督管理科、调度科、教育培训科,编制36人;辖一个事业单位:淄博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编制18人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2、负责煤炭行业统计工作 。分析和上报工作;综合分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及市场供求变化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行业标準,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组织对煤炭行业企业、产品进行评价和专业评比工作;指导、监督煤炭工业的安全和质量工作,参与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煤炭行业经济法规宣传工作 。4、负责煤炭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对煤炭行业的执法职能 。5、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有关项目等事项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6、负责行业协会的组件、管理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工作,为政府工作提供依据,为企业提供信息谘询、培训工作 。7、指导煤炭行业和企业的改革、管理、资产从组、结构调整工作 。8、管理局机关资产,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及所属单位、经济实体的管理工作 。9、落实国务院令低446号令和《淄博市煤炭管理办法》,对全市煤矿依法进行安全监管;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卫、提案、督办、接待及会议组织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财务、资产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等工作 。经营监督管理科:承办全市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发证、年检工作;指导协调经营协会的工作;指导煤炭行业的质检、节能、环保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煤炭工业经济运行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统计工作,研究分析煤炭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引导煤炭经营企业有序竞争,维护煤炭经营市场良好秩序 。安全监督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具体负责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管理、监管工作;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核发及年检;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系统重大事故、灾害的抢险及救护工作等 。调度科: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监测监控工作;指导煤炭生产企业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管;承担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煤炭系统重大事故、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教育培训科:负责贯彻落实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制定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画,并监督实施;承担煤矿矿长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组织政治学习;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机关工会:认真贯彻《工会法》、《工会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搞好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机关文体活动 。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履行专项执法职能,依法保护煤炭资源,查出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参与煤矿重大事故的抢险及查处工作等 。下设综合科、执法稽查一科、执法稽查二科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