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解除装修合同)
原告:张某某,男,汉族,住址陕西省西安市 身份证号:610000000000000000,联系电话:100000000000 。
被告:西安某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 。
法定代表人:陈某 。联系电话:180000000000;
诉讼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已付装修款100000元 。
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000元违约金 。
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事实及理由
2020年7月5日原、被告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对原告西安市莲湖区恒大翡翠龙庭房屋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期限三个月,为7月6日至10月6日 。签订合同当日原告支付了合同总金额30%得装修款,直到双方约定的工期到期,被告仅仅进行了前期少量的准备工作 。原告与被告协商解决,被告称需要支付剩余装修费用用于购买装修材料,于是原告又支付了剩余装修款 。但是被告在收到第二笔款项仍然继续停工,至今无进展 。
被告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全履行其装修义务,致使原告的房屋迟迟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其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
此致
莲湖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起诉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