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乃武与小白菜这个清末冤案的真实故事是怎样的?

杨乃武(1841—1914),字书勋,一字子钊,因排行老二,人称杨二先生 。浙江余杭人 。同治举人 。1873年被诬与毕秀姑(外号小白菜)通奸杀夫,在刑求后认罪,身陷死牢,含冤莫雪 。此案惊动朝廷,在数度更审后虽还予清白,然而两人受尽酷刑折磨的悲惨遭遇仍令人不胜唏嘘 。该案被称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
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
清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十月,浙江省余杭县所在地余杭镇发生一起命案,豆腐店伙计葛品连暴病身亡 。知县刘锡彤怀疑本县举人杨乃武诱奸葛品连之妻毕秀姑,毒毙葛品连,对杨乃武与毕秀姑重刑逼供,断结为“谋夫夺妇”罪,上报杭州府衙和浙江省署 。杭州府与浙江省也照原拟断结,上报刑部 。后经杨乃武之姐杨淑英二次京控,惊动朝廷中一批主持正义的官员,联名上诉 。朝廷下旨,由刑部开棺验尸,才真相大白,冤案昭雪 。
杨乃武,余杭人氏,居住余杭镇县前街澄清巷口 。清同治十二年八月中了举人,时年33岁 。他为人耿直,好管不平之事出有因,与余杭知县刘锡彤积怨颇深 。
当时,镇上有一漂亮姑娘名叫毕秀姑,因常穿绿衣白裙,街坊唤她外号“小白菜” 。她18岁那年与葛品连成亲,租住杨乃武家的后屋一间,两家相处和谐,毕秀姑常到杨家聊天吃饭,杨乃武教毕秀姑识字经 。街坊中好事之徒便传言“羊(杨)吃小白菜” 。葛品连心中怀疑,遂搬出杨家,移住太平弄口 。
十月初七日,葛品连身发寒热,膝上红肿,毕秀姑劝他在家休息,葛品连不听,又去豆腐店帮工 。初九日早晨回家时,畏寒发抖,喉中痰响,口吐白沫,至晚身死 。至初十日夜间,尸身发变,口鼻有淡血水流出 。其义母冯许氏怀疑他中毒 。其母葛喻氏遂以其子死因不明,告之县衙,恳求相验 。
知县刘锡彤素与杨乃武有隙,闻告后,怀疑杨乃武与毕秀姑谋毒,亲率衙役,仵作前往验尸 。时正午刻,死者皮色淡青,肚腹有浮皮疹疱 。仵作沈祥见口鼻内存血水流入眼耳,认作“七窍流血”,用银针探入咽喉有青黑物,认为服毒致死 。刘锡彤将毕秀姑带回县署审问,供不知情 。次日动刑逼供,一连三拶(挟手指的刑具),毕秀姑受刑不过,诬称与杨乃武私通,初五日授与砒毒,谋杀亲夫 。
刘锡彤即传杨乃武对质 。杨乃武不认,怒斥知县诬陷 。因杨乃武是新科举人,不便动刑 。刘锡彤遂申请上司请其举人斥革,然后对杨乃武动刑,杨被迫诬服 。刘锡彤认为案情已明,就将验尸结果和审讯情况详报杭州府 。
杭州知府陈鲁听信知县之言,对杨乃武滥施酷刑 。杨被迫混供 。说是初三日以毒鼠为名,在仓前钱宝生药铺买红砒四十文,交葛毕氏 。为补齐钱宝生卖砒的旁证材料,刘锡彤回余杭传讯钱宝生核查,钱宝生供称自己名唤钱坦,没有用过钱宝生的名字,爱仁堂是小药铺,没有卖过砒霜 。县衙师爷陈湖对钱宝生威胁利诱,又请任县衙训导的仓前人章浚致函钱宝生,嘱其大胆承认,决不拖累,如不承认,有杨乃武供词为凭,要加重治罪 。钱宝生才作了伪证,出具卖砒文书 。
杭州知府陈鲁见三证已齐,上报浙江巡抚杨昌睿 。杨昌睿认为案情确实,依原拟“谋夫夺妇”罪断结,上报刑部批复执行 。
杨乃武在狱中写下诉状,由胞姐杨淑英带出,会同其其妻詹彩凤,上京向都察院控告,结果被都察院押送回浙 。第一次京控失败,杨淑英去找杨乃武在杭州的同学吴以同 。当时吴以同在胡雪岩家任西席,正巧兵部右侍郎夏同善丁忧期满回京,途经杭州,胡雪岩为他饯行 。席间,吴以同说及杨乃武之冤案,夏同善答应回京相机进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