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福利优厚的八旗甲兵如何变得生计日蹙

八旗制度是清朝特有的制度,它对满族的形成和发展,对清朝军、政、财、经、文等各个方面产生了强大的影响 。“八旗生计”是八旗生计问题的简化说法,是康熙年中期以后尤其是雍正、乾隆时期被人们频繁提到的重要问题,它与八旗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
“八旗生计”问题,指的是入关以后的八旗正身旗人,尤其是大多数旗兵和余丁的生计艰难,而且日益严重,成为长期困扰清朝统治者的问题 。
旗人的“高福利”待遇
其实,八旗的正身旗人生计本来应当是充裕的 。入关以前,正身旗人的收入主要是计丁分田的田地耕耘所获及出征时分取的人畜财帛,将士没有兵饷 。顺治元年清帝君临天下后,给将士定了俸饷制度 。
顺治元年(1644年)定,八旗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每名月给饷银二两”;顺治六年定,“步兵月给饷银一两”,后增为一两五钱;顺治九年三月定,前锋、护军每月饷银增为三两 。康熙九年定制:前锋、护军、领催,“月给饷银四两,甲兵月给饷银三两” 。旗兵还有饷米 。前锋、护军、领催、马兵,“每岁给饷米四十八斛 。步兵给二十四斛” 。
在八旗兵士中,四分之三以上的旗兵是前锋、护军和马甲,步兵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弱,以当时的物价,旗兵的饷银饷米是很高的了 。如工部在东直门外为旗兵盖的房屋,“每间面阔一丈,进深一丈五尺,檐柱高七尺八寸,五檩铺苇箔成造,每间需用银二十两零二分” 。这就是说,一名护军五个月的饷银就可以在东直门外造一间房,一年的饷银可以造两间多房 。再以米价为例 。当时北京的中等食米不过七八钱银一石(一石为400斤),姑按一石价银一两计算,全年48两饷银可买48石米,即19200斤米——以一人一月吃30斤米计算,可供53人的全年食用 。如果加上护军一年领饷米48斛,即24石,那么一名护军的饷银饷米可折为米72石,即28800斤米,可供80人一年食用 。一名护军的饷银饷米可供应80人的一年食米,其收入之高不言而喻 。
我们还可以从旗兵之饷与官员之俸作一比较 。堂堂百里诸侯的七品县太爷,每年的俸银是45两,另有心红纸张银、迎送上司伞扇银40两,一共85两——较诸护军的饷银、饷米折银72两,仅只多了一点点 。何况,旗兵还分领了免除国赋的畿辅旗地 。以一名旗兵有一名余丁计算,可领旗地60亩(一丁30亩) 。按每亩收租谷5斗计(这是很低的租额),60亩地可收30石租谷 。
此外,旗兵还有官分的住房 。顺治五年规定,护军、甲兵每人分给京城之内房屋两间 。饷银、饷米、旗地及旗地租谷,加之官给住房,一名护军的收入是相当高的了,养活十几个人没有问题,而且还是相当不错的生活水平 。
另外,遇逢国有大庆,如皇帝或太后的万寿圣诞、太后加徽号、大胜恩诏等等,旗兵都可领到赏银;遭遇旱涝灾害,旗兵余丁也能领到赈济银米 。比如,顺治十年,“八旗贫人,满洲、蒙古每佐领下,给布六十疋、棉花六百斤、米一百石”;顺治十一年,“八旗涝地,令即赈给到通漕米,满洲、蒙古每佐领下,给仓米二百石,汉军每佐领下,给仓米一百石”;顺治十三年,“满洲、蒙古每佐领给米三百石,汉军每佐领给米一百石” 。
按照上述情形,八旗兵士的日子应当很好过,可是,由于另外一些原因,他们的处境并不好 。
“八旗生计”艰难
清初几十年的频繁战争,八旗兵丁大量伤亡,而买马置械,又要支出很多银两,因而兵丁贫困者多 。顺治十六年七月,翰林院掌院学士折库纳专上密疏,奏述满洲兵丁困苦情况说:
“年来用兵,披甲人买马制械,奴仆逃亡,生业凋零,艰难日甚 。我国家初定中原,凡官属兵丁俱计丁授田,富厚有力之家,得田每至数百垧,满洲披甲人或止父子,或止兄弟,或止一身,得田不过数垧,征役甚烦,授田甚少,殊为可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