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 , 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泰安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婚姻登记办理条件】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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