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收养登记办理条件 收养证办理条件


受理申请的条件:
①收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提出收养登记申请;
③收养登记机关对拟收养的弃婴、儿童在市级以上报纸公告查找其生父母,60日内未被认领;
【泰安市收养登记办理条件 收养证办理条件】
④当事人持有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规定;
⑤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送养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者单人照片,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