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揭秘:王安石变法何以成腐败的温床?( 三 )


其三、这次变法动机与效果的背离,条文与执行的偏差,使一系列变法措施从安民走向扰民,甚至害民,置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
青苗法虽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贷部分利益,缓解了贫农的燃眉之急,但在执行中地方官为完成和超额完成放贷取息的任务,实行硬性摊派 。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 。这样一来,地方官就更是硬性摊派了 。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还照例有层层加码 。于是,不但贫下中农,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 。
当时,官府为了邀功得赏,不仅强迫百姓以青苗法贷款赚取利息,而且把五户或者十户结成一保,借户逃亡,保户分赔 。因此,官府不问贫富,随户而贷,富者不需贷而多得,贫者急需贷而少予,而利息却要收到十之三成 。每到索本要息之时,酷吏四处一呼,百姓胆战心惊 。百姓们缺衣少粮,甚至家破人亡了,各级官吏腰包私囊却鼓了起来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 。
还有免役法,这种由差役改为雇役新发,本来不失为历史的进步 。王安石的办法是改“派役”为“雇役”,即民众将其应服之役折合成“免役钱”交给官府,由官府雇人服役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农民出钱不出力,不耽误生产;第二,所有人一律出钱,比较公道;第三,社会上的闲散无业人员找到了差事 。然而,在新法执行中,免役法却规定乡村贫户从此必须缴纳原先所无的役钱,这是额外的负担 。免役法执行的结果则是“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户,利于富不利于贫”,都完全违背了变法的初衷 。
在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许多次变法运动,而究其变法失败的原因,其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变法者推行的是从上而下却脱离基层老百姓的改革,王安石变法是如此,商鞅变法、戊戌变法也莫是不如此 。改革如果不能普惠民众,得不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所谓的改革成果也只会是一堆泡沫,最终飘散在历史长河中 。
其四、王安石犯了用人不当的严重组织路线错误,既没有培养变法需要的大批人才,造就一支良好的管理队伍,更没有注意吏治的清廉和保持内部的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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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次变法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求迅速改造行将失控的官僚队伍 。当时,王安石对时局和官僚队伍的状况的认识;以及他提出实行“变法”,及早改革国家官僚队伍的主张,确实是具有相当的政治眼光的 。然而,腐败不堪的官僚队伍,早已积重难返,欲求改造谈何容易?而且,王安石任用的是一批投机改革的机会主义封建官僚,加上他根本不可能团结、改造和培养、训练出一支能够为他的“变法”事业效力的队伍;以及他自己的种种不可克服的弱点,“熙宁变法”的失败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了 。而从总体上来看,封建官僚队伍的逐步走向腐败无能,鱼肉百姓,正是封建专制体制无可挽回的必然结果 。
在“熙宁变法”的变法派队伍之中,除王安石个人操守尚无非议之外,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与助手吕惠卿、谢景温、曾布、蔡卞、吕嘉问、章惇、蔡京、李定、邓绾、舒亶、薛向等人个人品质多有问题,有的在当时就被视为小人,而在历史上被称为奸臣 。蔡京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奸臣就不用说了,就说说吕惠卿、谢景温、曾布、李定、邓绾、舒亶等六人 。这六人在变法初期就是王安石的左膀右臂 。
吕惠卿,此人是嘉祐初年进土及第,先后任真州推官、集贤院校勘、崇政殿说书等职 。其人少年得志,博学善辩,但城府深沉,处世巧滑 。王安石在常州任职时就与他相识,论及时弊,两相投机;议到革新,不谋而合 。王安石见之大喜,引为同志知己,视以忘年之交 。在这场风起云涌的变革之中,“事无大小,安石必与惠卿谋之” 。吕惠卿无疑成为王安石推行变法的最得力助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