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

泰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

泰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 ,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 。

 ?。ㄒ唬┨岣叱窍缇用褡畹蜕畋U媳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1元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 。
 ?。ǘ┨岣咛乩嗽被旧畋曜?。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0元 ,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62元 。

 ?。ㄈ┨岣咛乩嗽闭樟匣だ肀曜?。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78元、339元、201元 。

 ?。ㄋ模┨岣叨嗷旧畋U媳曜?。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2142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706元,事实无人抚养、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198元 。
【泰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 ?。ㄎ澹┨岣卟屑踩肆较畈固曜?。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39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139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