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保障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从个人分账户资金中按年度退返其个人缴费 。
人员:保障对象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属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最高缴费档次的标准,用个人分账户资金为其逐期代缴保费 。
60周岁以上的保障对象,将个人分账户资金一次性记入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其首次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形成新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重新核定个人账户养老金 。
【扬州保障对象个人分账户资金怎么缴纳养老保险】人员: 保障对象不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或者未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依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扬州被征地农民个人分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吗
- 扬州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扬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筹资标准
- 扬州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如何使用个人分账户资金缴纳保险费
- 扬州保障对象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如何使用个人分账户资金
- 扬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人员如何确定
- 微信支付百万保障怎么解除 微信百万保障怎么退掉
- 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可以申请保障房吗?
-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一个月多少钱啊 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一个月多少钱
- 永寿县四价hpv疫苗预约对象 福州hpv四价疫苗预约
- 扬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标准 扬州门诊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