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选择姓氏的权利吗,公明有决定姓氏的权利

子女对自己的姓氏有权选择吗?

公民有选择姓氏的权利吗,公明有决定姓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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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姓名只是一个符号,但对于五千年文明的国度,这个符号被赋予很多的含意,许多人把它与血缘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等联系在了一起 。于是乎,离婚后变更子女姓氏引起的纠纷不断见诸媒体,一些案件长期缠讼得不到解决 。子女姓氏问题在夫妻关系存续中一般不会发生纠纷,多是离婚后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子女年幼尚无表示自己意志的能力,于是就引发了不少关于子女姓氏之争的诉讼 。
背景资料——姓名权是一项人格权
姓名权,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人格权 。
姓名权包括命名权、使用权和变更权 。命名权,是指公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 。每一个公民都有权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决定自己的姓名,任何人无权干涉 。
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出生后进行户籍登记时,可由父母协商确定子女的姓名 。子女长大到有识别能力时,还可以自己选择姓氏,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如果子女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可以自行决定姓父母的姓氏之外的姓,并可更名 。
无论子女处在哪个成长阶段,父与母之间在行使子女姓名权的问题上始终是平等的 。而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子女姓名权的纠纷往往是在离异父母间产生的,特别是在姓氏的问题上 。当前更改子女姓名的主要是离婚后的女性,具体情况有三种:
一是认为自己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理、监护的权利,包括更改子女的姓名 。
二是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给女方和子女造成生活、教育等一系列困难 。女方认为已经断绝一切关系了,索性就更改子女的姓名 。
三是婚姻存在时矛盾深厚,女性离婚后受到社会、精神等方面巨大的压力,为摆脱精神上的痛苦而更改子女姓名 。
其实,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我国颁布实施的新《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子女无论随父或随母姓,都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和抚养关系 。那种认为子女必须随父姓的观念是极端错误的,而以子女更改姓名为由,不尽抚养义务则更是违法的 。
孩子多大可以自己选择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
公民有选择姓氏的权利吗,公明有决定姓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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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姓氏,不是他自己本人决定的,其决定权在于监护人 。比较常见的是发生在婚姻破裂后,孩子被判为母亲所扶养,孩子要更姓随母这种情况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赋予了公民选择姓氏的自主权利,体现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
公明有决定姓氏的权利
公民有选择姓氏的权利吗,公明有决定姓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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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未成年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未成年人基本的决定判断可能有错误或有偏差的,所以他们不能决定自己跟谁姓,但成年后,他们就能够享有了 。
孩子的养父对孩子有扶养权,有姓氏的权利决定吗
公民有选择姓氏的权利吗,公明有决定姓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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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养父对孩子有扶养权,有姓氏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
【释义】 本条是关于子女姓氏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