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基金无息贷款条件 创业基金无息贷款 20万创业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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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城市高校毕业生申请陕西省 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无息贷款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解决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小企业所需资金问题,在我市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委托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申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无息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业基金无息贷款条件 创业基金无息贷款 20万创业无息贷款】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的韩城户籍毕业生均可申请,对有“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毕业7年内) 。
二、个人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不还款,第二年开始按季度等额还款) 。
三、借款人登陆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大学生创业版块“在线申请”栏目进行自主创业登记并填写贷款相关表格,所需表格在网站自行下载 。
四、借款人将申请资料及表格交至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向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报送 。
联系人:董国平 联系电话:0913-5224269
13892533800(微信同步)
本期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