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 保护野生动物的文案

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1

保护野生动物的做法 保护野生动物的文案

文章插图
1、不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 。
2、不干扰它们的正常生活 。
3、不要购买野生动物制品 。
4、不把野生动物圈为宠物饲养 。
5、不恫吓、不虐待、不折磨、不欺辱一切动物 。
6、见到街头耍猴的违法现象应给予制止和举报 。
7、严格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在餐桌上为保护动物做出一份贡献 。
8、督促各地迅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形成强大声势,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和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
9、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分布区的野外巡护和看守 。要在野生动物分布的山头、地块、湖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护和看守,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 。
10、各省、市野生动物保护区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捕杀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严厉惩罚 。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仙游县检察院强化措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仙游县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莆田市仙游县检察院不断探索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为“无告的大自然”据理力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李某未**狩猎证,擅自诱捕野生鸟类120只,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李某被判处非法狩猎罪,赔偿因非法狩猎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860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
这是仙游县检察院提起的全市首例捕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大力度宣传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等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提高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通过持续普法释疑,助力野生动物公益保护 。
仙游县山林资源丰富,又是木兰溪上游和源头所在地,生态优势独特 。仙游县检察院担负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要目标,以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为切入点,把受案范围拓展到环境、国土、水利等所有生态领域,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 。
该院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生态检察模式,抓住危害生态环境资源突出问题,以专项工作为突破口,以点带面,构筑刑事司法保护机制 。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伸到参与综合治理、开展宣传预防,从单纯打击上升为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
该院把生态检察拓展到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环节,综合运用批捕起诉、抗诉、检察建议、督促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强化生态领域法律监督 。结合执法办案、巡回检察,深入分析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发案原因、规律和特点,查找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 。
该院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向县政府申请生态文明基金账户 。该账户核算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基金、环境资源损害修复保证金(补偿金)、生态教育警示基地建设资金等 。目前,该院共督促查办涉及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54件56人,缴纳补植复绿补偿金102万多元 。此外,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份,助力仙游生态文明建设 。
采访人员 陈丽明
通讯员 **云 文/图
保护野生动植物,从你我做起3一、禁止捕猎、食用、出售野生保护动物
198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正式颁布实施 。法规明文规定:凡食用、捕猎、出售野生动物者不仅要面临行政处罚,而且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野生动物保**》中规定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
捕鸟、狩猎,“小行为”酿大祸
《野生动物保**》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第二十七条 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
法无戏言,行政法规绝非“纸老虎”,敬请广大经营者和食客们高度重视,不得以身试法,否则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切记野生保护动物千万碰不得!
穿山甲属于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严禁猎捕、出售、购买和利用,否则将面临刑法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