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明朝时期妓女比家里的老婆更有竞争力

明朝中叶 , 经过明初的休养生息之后 , 民间开始变得富裕 , 而妓女的增加 , 也就是其中的一个相随而生的现象 。同样是“性工作者” , 明代的妓女为什么如此受到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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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妓女在许多方面都比家里的老婆有竞争力 。这些竞争力不只表现在容貌、穿着上 , 更重要的 , 还表现在文化水平上 。以西门庆家为例:大老婆吴月娘虽然出身官宦 , 却不认识字 。反观郑爱月 , 虽然出身妓院 , 但由于专业训练的缘故 , 她不但能够弹曲唱词 , 还能欣赏诗词 。这不稀奇 , 明代很多妓女甚至能文能武 , 还能写诗跟客人唱和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明朝很多男人上妓院 , 与其说去发泄性欲 , 还不如说是去追逐“浪漫爱” 。毕竟他们十几岁就成婚了 , 在拥有三妻四妾的情况下 , “性”资源并不缺乏 。反倒是这些男人娶老婆凭的是媒妁之言 , 很多人一生是不需要跟自己的老婆谈恋爱 , 也没有机会谈恋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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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有“谈恋爱”的需求 , 另一方面则在容貌、才艺、时尚流行上都提供了比家里的女人更好选择的情况下 , 难怪男人对妓院趋之若鹜了 。
从某个角度来看 , 明代妓女的定义和今日妓女的定义是不完全相同 。这也是两者兴衰的原因之所系 。一定要换算的话 , 公式大概是这样的:妓女(明)=性工作者+名模+流行歌手+选美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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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娼妓业拥有了那么多充满潜力的可能 , 可是到了今天台湾的公娼 , 把所有的这些可能一个一个抛弃 , 只留下了“性”工作 , 这个最具实用价值、却也最不值钱的发展方向 , 难怪要走入偏门 。
从400年来公娼由盛转衰的过程中 , 我们发现 , 美学、风格、文化这些向来被我们的传统当成是“缺乏实用价值”的观念 , 原来也是一种真实得不能再真实的经济实力 。有实用价值固然好 , 但加上时尚、美学以及文化想象 , 价值更是得到乘方的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