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和作,做和作怎么区分( 六 )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 。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 。“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 。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 。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 。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 。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枪声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 。至于“作声”与“做声”,《现代汉语词典》只收“做声”,但“默”字条的用例有“默不作声”;《辞海》只收“作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声”为正条兼收“做声”;《汉语大词典》二者均收且释义相同 。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作声” 。
(2)“写作、创作”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 。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依惯例用“作” 。作诗,依惯例多用“作”,但用“做”也无不可,《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以“做诗”为用例 。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常用“做” 。例如:做文章(写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支曲子等 。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做” 。
“书写”之义,只用“作” 。例如:“仓促,也作仓猝 。”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 。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处女作、代表作做饭等 。
(3)“当成、作为”之义,多用“作” 。例如: 成语“过期作废”、“认贼作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均用“作” 。这与“作”很早就有“当成、作为”之义有关 。例如,《尚书·舜典》中就有“朴作教刑(以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 。据此,“以理论作指南”等,一般用“作”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前面引用的吕叔湘先生的话:“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
“作为”不论是表示行为,还是表示作出成绩或可做的事;也不论用于“当成”之义,还是用于“就人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种性质而言”之义:都只用“作” 。出版物上时有将“作为”误为“做为”的情况 。“作为”绝不能写成“做为”,所作所为、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大有作为,均用“作” 。
2.只用“做”或多用“做”
(1)“制作、制造”之义,除保留的成语和其他书面词语外,现在通行用“做”,而不再用“作” 。例如:做家具、做软件、做衣服 。
(2)“当、充任、担任”之义,现在多用“做” 。例如:做官、做榜样、做恶人、做好人、做母亲、做奴隶、做职员、做商人、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 。“做伴”、“做客”、“做贼心虚”,又分别写成“作伴”、“作客”、“作贼心虚”,两种词形可通用 。《现代汉语词典》选取前一种词形,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选取后一种词形,《汉语大词典》则两种词形均收 。《新华词典》“作伴”、“做伴”均未收;只收“作客”、“作贼心虚”,而未收“做客”、“做贼心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