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说quo;刘备借荆州,有借不还quo;不是个君子,可事实却是( 三 )


《江表传》:“周瑜为南郡太守,分南岸地以给备 。”
“借”与“给”是不同的概念,“借”是要还的,但考察一下汉末三国的历史,“借地盘”的事似乎比较稀罕,还没有过“好借好还”的例子,从刘备一方来说估计也没有过“借”的概念,地盘拿来了也就归自己了 。
但孙吴方面肯定想强调荆州是“借”出去的,唯有如此后来袭杀关羽、重夺荆州才有了说辞,所以在一些史书里开始出现了“借”的说法,《三国志》是集采众多史书写成的,因而在荆州的“借”与“给”上出现了矛盾 。
但即使是“借”,当年“借”出去的也只是半个南郡,而后来夺回去的却是数个郡,刘备亏大了 。
在这桩历史陈案里刘备显然吃了大亏,最后竟然还落下信誉不好的名声 。
【世人都说quo;刘备借荆州,有借不还quo;不是个君子,可事实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