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位驻外国公使郭嵩寿:因崇尚西学被免职

【中国第一位驻外国公使郭嵩寿:因崇尚西学被免职】 1876年 , 因滇案签定的中英《烟台条约》 , 其中一条是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 , 并任驻英公使 。派驻驻外大使 , 今人看来是最正常、平常的一件事 , 可能认为与《烟台条约》中赔款、通商等项相比 , 此条不值一提 。然而 , 当年这可是有“天翻地覆”之感的大事 。
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互派大使 , 这是近代国际交往的惯例和常礼 , 但中国从来以“天朝上国”自居 , 从无派大使到“属藩”之说 。而近代以来却又屡遭西方列强侵略 , 一方面感到与“蛮夷之邦”的“洋人”打交道有失身份 , 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屈从列强的压力和横蛮要求 。这种对“洋人”既鄙视又恐惧的心理与坚持传统“礼仪”、中外从不互派大使的观念紧紧纠结一起 , 更不愿派驻驻外大使 。互派大使 , 意味着承认“天朝上国”的崩溃 。所以第二次鸦片战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 , 争论最大、咸丰皇帝和王公大臣最为痛心疾首的一条即外国公使驻京 。1858年中英天津谈判时 , 中方代表曾表示皇帝宁可一战也绝不让步 。但在英国代表与其将来北京挤满了外国军队、不如现在就痛快答应的武力威胁下 , 咸丰皇帝最终勉强同意此点 , 批准了《天津条约》 。同意外国公使驻京的消息传来 , 清廷大员一片怒斥 , 认为撼动国体 , “从来外夷臣服中国” , 来华朝贡均不许久留 , 允许外国公使驻京是“不修臣节” 。咸丰皇帝则又强调外国公使驻京是只准暂住 , 而且“一切跪拜礼节 , 悉遵中国制度 , 不得携带眷属”;如果英、法两国以条约为依据一定坚持其公使常驻北京 , 则他们“必须更易中国衣冠” 。同时又要中方谈判代表改订部分条款 。英、法侵略者拒绝改订条约之议 , 决心以武力将其公使“送入”北京 。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 , 焚烧圆明园 , 咸丰皇帝仓皇出逃 , 不得不接受侵略者的全部要求 , 外国公使“史无前例”地开始常驻北京 。但是 , 以后的十几年中 , 中国仍一直没有外派驻外大臣 。对此 , 西方列强一直不满 , 认为这表明清政府仍以“天朝上国”自居 。所以在中英因“马嘉理案”谈判时 , 英方一直坚持中国要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 , 并任驻英公使 。
《烟台条约》规定中国必须派高官出使英国 , 但派谁出去却是清政府的一大难题 。因为当时人们不仅将出洋视为畏途 , 更将离开“礼仪之邦”到“蛮夷之邦”视为一件奇耻大辱 , 出洋者将名声扫地 , 很难找到愿意出洋的高官 。同时 , 出使者又必须懂“洋务” , 在清政府的高官中懂洋务者实在太少 。
选来选去 , 清廷决定派在政坛几起几落的湖南人郭嵩焘(字筠仙)担此重任 , 因其向以懂洋务著称 。早在1856年春 , 他随曾国藩帮办军务时到过上海 , 对西方的种种器物和某些制度有了感性的了解 , 并认真研读了使他惊讶不已的《日不动而地动》等自然科学图书 , 倾心西学 , 后来一直参与洋务 。他曾大胆提出由商人办理近代企业 , 在当时被人视为惊世骇俗之论;在洋务派与顽固派的斗争中 , 他以自己的学识不遗余力为洋务派辩护 , 成为洋务派的重要一员 。1875年初 , 辞官在家闲居八年的郭嵩焘在李鸿章的推荐下 , 又作为懂洋务的人才奉诏来到北京 , 并被慈安、慈禧两太后召见 , 不久被授福建按察使 。而“马嘉理案”几乎同时发生 , 最终中国同意向英国派驻公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