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心主义:精神决定物质,物质是精神的产物

唯心主义是哲学上的两大基本派别之一 。同唯物主义相对立的哲学思想体系 。唯心主义的基本含义,是在思维和存在、精神和物质的关系这个哲学基本问题上,认为精神(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精神决定物质,物质是精神的产物 。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 。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它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万物是由它产生(派生)出来的 。其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主观唯心主义是把人的主观精神(意识、观念等)作为认识世界的出发点,存在主观精神之中的是认知上的世界,是主观精神的产物,而并非真正客观上的世界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的陆九渊和王守仁,英国的贝克莱和德国的费希特等 。
应该说,“理念论”比“唯心主义”翻译得更为准确,后者已成为通用的词汇 。如今学界将柏拉图形上实体的“eidos”(forms),称为“理型论”,用以区别观念论的观念(ideas),观念是由经验而来;柏拉图的理型,却不是由经验而来的;因此,“理型”会是比较适切的翻译 。
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则认为哲学可分为两大派别,唯心主义是哲学两大基本派别之一,它是与唯物主义对立的理论体系 。唯心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精神、意识或理念第一性,物质第二性,即物质依赖意识而存在,物质是意识的产物的哲学派别 。
用非马克思主义的话讲,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绝对客观的,也是绝对物质的,都是绝对真实的,万事万物自我演化的,独立于意识之外 。而唯心主义的核心是世界不是绝对客观的,世界依附于意识而存在,无客观实践论证坐标 。
【唯心主义:精神决定物质,物质是精神的产物】唯心主义对心(广义)的定义:一切抽象事物的总称 。
对praktisch-idealistisch的翻译和诠释中可知,唯心主义并不是哲学领域里独有的现象 。那么,这个“实践的唯心主义”是如何定义的呢?它与哲学唯心主义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马克思(Marx)在《费尔巴哈》中的另一段话为此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线索:
对现存经济界限的这种唯心主义的表达(idealistische Ausdruck),不仅仅是纯粹理论上的,而且也存在于实践的意识(praktische Bewu?tsein)当中;就是说,使自己获得独立并同现存的生产方式对立的意识,不仅构成宗教和哲学,而且也构成国家 。
这里,人们的社会意识被分成两大类:实践的意识和理论的知识 。公共权力或国家被归之于实践的意识 。这个分类对于扩展唯心主义这一概念至关重要 。既然公共权力的一般本质是意识,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它就可能变成唯心主义化的权力——国家 。唯心主义的概念只有对于意识这种第二性的事物才是有意义的 。
根据这段话所蕴含的广义唯心主义的定义,与哲学唯心主义定义中的“存在”(自然界)相当的角色是“经济界限”(社会化的自然),也可称之为“社会存在”;而与“思维”(精神)相当的是“意识”,包括理论的意识(如哲学)和实践的意识(如社会权力) 。可以看出,这个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关系,与狭义的唯心主义定义中思维对自然存在的关系在结构上相似,即广义的关系是对狭义的关系的扩展 。因此,可以用这个扩展了的思维对存在的关系来定义不同形式的唯心主义 。不难设想,在这个广义的关系中,如果意识的任何一个分支脱离了客观存在,即实现了“自我独立”,把自己设想为第一性的东西,便构成了意识对存在的“唯心主义表达”:或者是理论上的唯心主义,如哲学;或者是实践上的唯心主义,如国家 。前者是我们在狭义的定义中已经熟悉的,而后者正是广义的定义所要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