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图片侵权索赔是受互联网法院保护的暴利灰产( 二 )


而如果这些苦差事都能交给法庭,既效率,一劳永逸 。原告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只需要坐在办公室电脑前,齐心协力,一起完成从投饵、拉钩、喂鱼、屠宰、就餐的整个产业链的运作 。
互联网法院给了他们极大的便利,使原告的企业战略能够像诸葛亮的战争一样有条不紊地实施 。
问:原告是怎么赚钱的?
A:我认为应该写一本书来回答细节 。伪造” 。
法庭是个什么雄伟的地方?他们怎么能允许他们要价?的确,法官会秉持正义的原则,为正义讨价还价 。从我读过的十几份判决书来看,法官将原告的经济损失索赔削减到10%以下 。即便如此,包括原告所主张的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劳务费等,只要一张图片侵权,被告就至少要支付一千美元 。

美女图片侵权索赔是受互联网法院保护的暴利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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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这个结果不公平 。
首先,共同作出判决后,原告不会停下来放过被告 。吸血鬼贪婪,宿主不死,鬼魂不散 。原告在掌握并掌握了被告的大量侵权证据后才开始维权,一次只起诉一两张图片 。这和网购分期付款一样,可以有效提高被告的赔偿意愿,但最终赔偿的不是少而是多 。因为以后的每起诉讼都要加上律师费、法医费等等 。这里可以看出,原告脑洞大,大局观强,套路深 。兜了一大圈,核心业务其实是赚律师费和取证的人工费 。将不易得到法院支持的低价值图像索赔转化为合理可见的人身和物质损失索赔非常顺利 。人工成本实际上是原告的固定资产,可以循环使用 。另外,单项索赔金额太高,法院也不太可能支持 。所以,原告会选择一点点放血,可怜的被告会哭无泪,有的站长甚至会选择注销公司、关闭网站逃跑 。毕竟,长痛不如短痛 。
其次,原告的主张具有恶意和欺骗性 。如果您真的打算保护自己的版权,您应该尽早采取行动制止侵权行为 。我们知道,影视作品的维权会在第一时间遏制传播链条,避免在互联网上大规模传播,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原告故意放眼长远,被诉对象的侵权页面往往发布时间较长 。也许原告今天发现有侵权主体,但要等到明年秋天才算算账 。甚至许多受版权保护的图像都是在公司成立之前首次发布的 。不得不怀疑它是有预谋地挖出一些热门老照片,想尽办法获取版权,然后分批去敲诈互联网内容生产主体 。
正义呼吁法律保护互联网版权
法律应该保护互联网作品的版权,前提还应该是承认作品的正确价值和制作目的的合法性 。比如做药品生产图的时候,这样的图适合版权保护吗?另一个例子是图片是由传销或欺诈者制作并用于他们的促销业务 。图片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他受法律保护吗?
原告现在在打架的双方都试图伪装成一个自卫的角色,但只要把他经常和别人打架的录像带调出来观察,不难看出他正在采取自卫行动 。这个名字犯了故意伤害的事实是清楚的 。也就是我一不小心打到他,他就狠狠的反击,要我的命,至少每次都把别人伤的很重 。
相比版权保护,法律更应该体现伸张正义的决心 。原告的谩骂完全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钱财中充斥着不义之财 。站长会因为轻微的过错,甚至仅仅因为他被骗而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这样的判决无法维护公平正义 。
原告在以不道德手段谋取私利的过程中,扰乱互联网生产秩序,打压互联网内容生产者,浪费司法资源,阻碍复工复产进程 。其滥用维权的行为不应再得到法律支持 。
让北京互联网法院听到我们的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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