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文章】谈一下NFT版税的争议:该不该支付?支付给谁?

迈入 9 月以来,关于 NFT 版税及其相关改革措施的讨论之热,甚至掩盖了这成交日渐低迷的市场 。首推 NFT AMM,项目方可通过 LP 做市获得手续费收入从而替代版税,以此让利给买方;在聚合器带来的优势渐减之下,X2Y2 大胆推动版税改革,以试图把支付版税的权利让渡给买方定夺,版税变小费,更可以不支付,但最终遭到了加密 CT 和大 V 艺术家们的反噬和抵制,引起轩然大波,最终及时调整把是否支付版税的决定权交还给 NFT 社区自主投票决定;Magic Eden 则与 X2Y2 的选择截然相反,以保护创作者为前提推出 ,使创作者有能力审查绕过版税的 NFT 上架和销售情况,以及可以给那些绕过版税的用户的 NFT 打上“债务”标签,以此警告潜在买家 。本质上而言,NFT 交易平台对于版税的定夺和策略,不外乎是其应对挑战之下的营销手段之一 。
NFT 版税问题至少包含两个,一个是该不该支付,另外一个是支付给谁,以及由此两个问题所衍生出来的关于 NFT 平台的责任、其他收入来源等问题 。
在此之前,有必要定义一下几大主体:项目方、创作者、投资者、社区、平台方 。很多关于版税的争论,在主体上便是混论的 。
(1)项目方:这里主要特指 NFT 标的的项目方,创建 NFT 项目框架和叙事,构图绘画,作持续的运营和营销,团队中包含不同角色定位的人;是社区的一份子,往往是最先持有 NFT 的那批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创作者属于项目方的初始成员一员,利益相对一致 。
(2)创作者:大多数情况下,创作者作为个体即为项目的创世成员之一,但不完全等于项目方;二是作为独立创作者或者艺术家社区而存在,这种情况下创作者即为项目方,只专于创作,而运营和营销则主要由社区发动;还可以是外包的,不是项目的创世成员,一次性支付报酬,不享有后续流转收入 。(本文默认指第一种情况)
【简单区分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可以这么理解,谁向谁支付收益 。在第一种情况,即绝大多数情况下,创作者在项目里是主要负责图画的制作以及后续的二创 。版税是分配到整个项目方团队之中,整个团队包括创作者、社区运营者、财务、营销等等,然后再由财务的角色把部分的版税作为日常工资而支付给团队的不同定位的成员 。这时候接收版税收入的地址可能是一个多签 。在第二种情况下,接收版税收入的是创作者自己的独立地址,在接收到版税收入后,由其向社区或贡献者进行拨款,亦可以完全独享 。】
(3)投资者:NFT 的买家和卖家 。购买 NFT 后,投资者即成为了社区的一员;卖出 NFT 后,也不完全意味着社区和其关系就断裂,仍可以以其他身份在社区交流或做贡献,但享受不到作为持有者所带来的福利 。
(4)社区:一般包含项目方、创作者、投资者、非持有者的游民 。社区成员的身份,可以是相互交叉的,比如说他以投资者的身份进入,后觉得项目有前景,通过招募应聘之后,成为项目方的推广或者其他角色定位的成员之一;另外也是复杂的,他既可以是这个 NFT 项目的持有者也可以是另一个,还可以是 NFT 平台方的平台通证持有者之一,但有时候在多方利益交织和矛盾之下,按照理性经济人原则,往往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 。
(5)平台方:NFT 交易平台本身,往往是指平台的团队,即作为 NFT 平台的项目方 。
该不该支付
在当前作为项目方唯一的持续收入手段,版税是必然需要支付的,但不是任何的 NFT 都值得被支付,以及不同项目的版税率的合理性的定夺,都需要平台方设定规则参与其中,以在不同主体之间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