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悲剧”解读中国古典戏剧,有什么局限性与适用性? 中国十大悲剧有哪些( 三 )


1918年《新青年》刊登的胡适、欧阳予倩等一系列呼吁戏剧改良的文章,都是在用进化论思想批判中国旧戏,介绍西方新剧 。很显然,他们对悲剧的认识,他们戏剧改良的参照系就是西方戏剧,他们已经把对中国戏曲的评价纳入到世界文学批评体系之中了 。
这在当时举国学习西方的社会大环境下,文学作为文化小环境向西方看齐,以西方的文学理论作为参考来讨论《赵氏孤儿》是否为悲剧可谓正当其时 。
以上讨论证明,不完全依照西方悲剧理论同样可以发现中国古典戏剧的新意,用悲剧理论来评价中国古典戏剧是否合适也是值得商讨的问题 。
那么,在何种氛围下这种评价才是有效的呢?西方悲剧理论(包括其他西方文论)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基础是西方长期的社会生活与文学实践,在西方独特土壤的酝酿之下,形成了具有西方特色的悲剧标准与形式 。
同样地,若用悲剧理论分析中国古典戏剧,应当立足于中国古典戏剧发生和发展的文学实践,首先关注的应该是中国古典戏剧的本来事实,明白中国古典戏剧在中国独特的文学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形式 。
这是因为,在经过时间和空间的传播之后,即使特定地域的同一个文学主题或文学形式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其内涵、外延、地位等一定会有所变化,在内涵与外延上或缩小,或扩大,在地位上或降低,或提高 。
当然,中西方文学实践也不是截然不同的,一定有些许共性,不同层面也可以相互对话和交流 。
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悲剧学说作为戏剧理论用来审视中国古典戏剧,具有独特的优势,它可以为研究中国古典戏剧提供西方文学实践之下的思维模式、研究视野和方法,为研究本土文化提供养分,同时也可以与中国传统文学批评形成对比,既弥补中国文学自身的不足与缺陷,也发现在西方视野下中国传统批评方式的特质与潜力 。
西方视角的介入是中国文化包容性的体现,也是文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在用悲剧理论分析中国古典戏剧之时也应该认识到西方悲剧作为一种批评视角可能存在“水土不服”的缺陷,不可唯西方理论标准是从而丢失了本民族特质,要因地制宜,甚至要将这一概念加以生发甚至是重构,让这一舶来品经历本土化的过程 。
只有基于此,才能发扬中国“好新慕奇”之长处而摈弃“失吾是非”之心态,才能通过实践发现中国戏剧本身应有的特色和美感,构建自身的理论体系,让中国古典戏剧在今天熠熠生辉,而不失去民族性 。
【以“悲剧”解读中国古典戏剧,有什么局限性与适用性? 中国十大悲剧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