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湘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湘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规範性档案,并组织实施 。
基本介绍中文名:湘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外文名:暂无
职责: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
地址:湘桥区
主要职责(二)研究和制订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起草并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地方标準,协调和指导各街道(镇)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大活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并按规定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工程配套设施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监督等工作;负责市城区经营清扫、保洁等经营性服务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审查;编制环境卫生专用机具的购置计画,开展环卫科研,逐步实现环卫工作机械化、现代化和生活废弃物处理无害化;负责城镇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市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执法管理,受理民众举报、投诉,对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教育,并根据有关条例进行处罚;按授权,调动区各城管职能部门的执法队伍;负责对违反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在我区职能範围内具体指挥和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区担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检查、指导、监督各街道(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总结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先进经验;协调市、区部门之间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宜 。(六)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市容环境卫生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 。(七)协调、配合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管理区城市管理监察队和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人秘股负责本局的政务工作,对各股、队、处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队、处精神文明建设、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保、文秘、档案、保密、治安保卫、交通事故后续处理、信访、来访接待、宣传、计画生育、工会、青年、妇女和退休人员管理;负责局机关财产管理、办公用品购置、维修管理;办理人大、政协定案和提案;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和环卫队员的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补充拟订规範性档案、规划、计画等职责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参与组织协调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的重大活动;负责综合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先进经验;协调、配合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受理民众的举报、投诉,指导区城市管理监察队开展工作,对违反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教育,并按有关条例实行处罚;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对辖区主要干道的清扫、保洁、公共厕所的清洗;运输、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粪便;制订市容和环境卫生实施细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组织市容和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审核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马路清扫和保洁、公厕清洗和管理、垃圾运输和处理等环卫工作定额计画,监督管理计画的落实情况;指导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开展工作;负责环卫工程设施的规划、设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机动车辆的管理;负责街道(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评比 。(三)财务器材股负责本局的财务、后勤服务、公房、水、电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经费的预算、决算的编制及执行、工资发放及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核;负责环卫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和执罚资金的管理;负责环卫工程设施的预算、结算;制订环卫器材购置计画,负责环卫器材的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