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勋章


日本文化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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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文化勋章【日本文化勋章】文化勋章,是日本授与在科学技术与艺术文化的发展提升有显着功绩者的勋章 。由当时的首相广田弘毅提案,于1937年2月11日颁布的“文化勋章令”(昭和12年敕令第9号)制定 。分别有:大勛位菊花章、大勛位菊花章颈饰、大勛位菊花大绶章、桐花章、桐花大绶章、旭日章、瑞宝章、宝冠章、文化勋章 。
基本介绍中文名:日本文化勋章
授予範围:科学技术与艺术文化发展功绩者
授与式时间:每年11月3日
授予地点:皇居“松之间”
授予者:天皇
授与式授与式在每年11月3日的文化日于皇居“松之间”进行,由天皇亲自授与 。另外,以前授与旧制勛二等以下都是在宫中进行传达式,但是现在只要是大绶章(旧制勛一等)以下全都改由天皇亲自授与 。选拔由文化厅文化审议会设定文化功劳者选考分科会的意见与文部科学大臣的推荐,内閤府赏勛局省查,内阁会议决定 。文化勋章受章候选人推荐大要(内阁总理大臣决定,内阁会议报告)这样写着,由文部科学大臣针对文化发展相关功绩有卓越贡献的文化功劳者选拔,每年向内阁总力大臣推荐大约5人 。但是在文化功劳者以外的人,在必要的情况下也有被选拔的可能,在此情况下,其资格由文化功劳者决定) 。依照惯例,每年未曾受勛的诺贝尔奖得主都会授与文化勋章 。此惯例是从1973年的诺贝尔物理奖得主江崎玲于奈开始,在隔年受勛之前他并未曾受勛过,此案例一开,之后的诺贝尔奖得主全都比照办理 。在江崎以前的3位受勛者(汤川秀树、朝永振一郎、川端康成)与利跟川进、野依良治、小柴昌俊等诺贝尔奖得主都是先获得文化勋章才获奖的 。功劳者文化勋章并不附带金钱等副奖 。依日本国宪法第14条规定(勋章禁止赋予特权)规定,为了表扬对于文化发展提升有贡献者,特别在1951年创设文化功劳者彰显制度的特有文化勋章制度,对于在这之前还存活的文化功劳者,以及之后的文化功劳者一体适用,而文化勋章受章者,依照文化功劳者年金法给予终身年金 。虽然是制度上特有的制度设计,但是实际的运用上将勋章受章者与文化功劳者完全比照,可能与日本国宪法有所牴触,文化勋章受章者应该是特别的,是为了选拔勋章受章者以外的其他彰显文化功劳者而实施运用的 。1979年以后,文化勋章受章者的原则改以从前年度文化功劳者中选拔 。设计勋章以柑橘片段预告瓣包围中心的三个巴型的勾玉相配 。“钮”的造型使用柑橘的果实与叶子 。在“绶”部分为淡紫色 。由东京艺术大学教授畑正吉设计 。在最初的设计曾考虑使用樱花,但是昭和天皇认为“樱花散落后就没有价值了,文化应该是永远的”因此设计改以常绿树的柑橘 。辞退者河井宽次郎(陶艺家 。1955年辞退 。人间国宝,对日本艺术院会员的推荐也同样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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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谷守一熊谷守一(画家 。1968年)大江健三郎(小说家 。199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以惯例将文化勋章授与文化功劳者,以“不接受民主主义的权威与价值观”拒绝)杉村春子(女演员 。1995年)死后追赠与原则上只授与存活者及诺贝尔奖得主不同,实际上并没有禁止追赠逝世者的规定 。原则上,勋章是在世者在荣典上受勛时别在衣服上的 。但是,在过去也有以下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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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上菊五郎尾上菊五郎-1949年7月逝世牧野富太郎-1957年1月逝世但是,牧野富太郎之后的50年都没有进行死后追赠,以后死后追赠的方式实施可能性已经降低 。可是随后出现以下的例子 。荻须高德-1986年10月逝世1986年的文化勋章受章者荻须高德原本在10月上旬已经内定了,于公布之前在10月14日过世,结果就变成追赠的方式 。之后,内定的文化勋章受章者,若在公布之前就过世的情况下,就有追赠的可能 。例外的受章者人类第一次登入月球的阿波罗11号3名太空人到世界各国访问时,日本政府授与文化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