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勋章( 四 )


日本文化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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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冠大绶章最高级的勛一等宝冠章(现在的宝冠大绶章)的授与,限定只有皇族女子和明治天皇与大正天皇的生母,以及嫁给日本皇室的女性 。是种非常特殊的勋章 。2003年的荣典制度更正,旭日章也可以授与女性,宝冠章则限定使用在皇族女子以及外国女性的礼貌性授勋上 。在成年皇族的场合,皇后、亲王妃(包含即将成为亲王妃的女王)以及内亲王授与宝冠大绶章,而王妃以及女王则授与宝冠牡丹章(旧制勛二等宝冠章) 。金鵄勋章:《金鵄勋章》,战前的日本对大日本帝国陆军、海军的军人、军属所授与的为一的勋章 。“金鵄”的名称由来,是根据“神武天皇”在东征时,神武天皇的弓停了一只发出金色光辉的鵄,迷惑了“长髓彦”军的日本神话传说 。功五级金鵄勋章金鵄勋章于1890年2月11日(纪元节)制定 。金鵄勋章分为7个等级,“功一级”向下至“功七级”以功级表示的勋章 。位阶与瑞宝章或其他勋章授与工作取得一定年资为条件的公务员(当时为官吏)或民间人士不同,金鵄勋章只授与有战功的军人,大将与皇族军人若没有战功也不会被授与 。(即使以将军与提督的身分获得旭日章或瑞宝章等勛一等或勛二等的受勛,对金鵄章而言可能只是功五级或功四级的军人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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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五级金鵄勋章另外,功一级至功七级的受章者有900日圆至65日圆的年金给付 。昭和初期,当时的二等兵的月薪只有8日圆80钱,因此算是相当高额 。由于此年金为终身年金,随着战争扩大也扩大了受章者数量,使国库负担急促增加 。因此1940年改以发行公债的方式支付 。但是因为日本战败使得该公债变成一元不值 。另外昭和15年最后因为战争激烈中止授与生还者制度,变成只授与取得战功的阵亡者 。因此前线部队对于功勋彪炳都会以“金鵄勋章的约定”给予军刀与感谢状、纪念品等,陆军方面也有制定相对应的武功勋章 。太平洋战争中日本战败,根据驻日盟军总司令的指示,昭和22年(1947年)5月3日依据“昭和22年政令第四号”公告废止 。在战前的日本是个重视阶级的社会,列出勋章的等级是常见的事情 。金鵄勋章也不例外会被表示出来,表示顺序为,1.职务、2.阶级、3.位阶、4.勛等、5.功级、6.爵位、7.学位以及姓名 。例如:内阁总理大臣海军大将从一位大勛位功一级伯爵山本权兵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