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发票代码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货运专票由“7”调整为“2”,普通发票由“6”调整为“3” 。
公告内容一、下发背景为进一步规範增值税发票管理,满足营业税改徵增值税工作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进行改版,同时提升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防伪技术水平,下发本公告 。二、新版代码调整三、新版内容调整(一)调整专用发票部分栏次内容,将“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分别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尾的 “销货单位:(章)”改为“销售方:(章)” 。专用发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将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用途“购货方扣税凭证”改为“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用途“购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购买方记账凭证” 。(二)调整普通发票部分栏次内容,将“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分别改为 “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尾的 “销货单位:(章)”改为“销售方:(章)” 。发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将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用途“购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购买方记账凭证” 。四、专用和货运专票防伪取消发票监製章和双槓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徵 。在保留部分防伪特徵基础上,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徵 。五、新版启用时间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自2014年8月1日起启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