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推荐全国技术能手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推荐全国技术能手的通知基本介绍中文名:建设部关于推荐全国技术能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4-05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建设部【发布文号】建质函[2002]85号【发布日期】2002-04-05【生效日期】2002-04-05【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档案来源】关于推荐全国技术能手的通知(建质函[2002]85号)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市建委,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四川、广东省建设厅,中建总公司: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錶彰活动的通知》,为做好选拔和培训优秀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的工作,请你们推荐一名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同等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国内本职业(工种)中有较大影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能手的评选: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培养徒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2.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中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4.在开发、套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评选办法能手候选人由用人单位申报,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部审定后,向国家推荐全国技术能手 。三、奖励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能手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2.能手称号获得者原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资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管理许可权认定技师资格 。四、申报材料1.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申报表;2.候选人事迹材料;3.候选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4.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函;5.候选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2张 。五、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及要求1.候选人的主要事迹为对本企业、本行业和国家作出的突出贡献;2.候选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3.候选人取得的成绩在国际同行、领域中(某国家、某地区、世界範围三个层次)的作用和影响;4.候选人曾获得的荣誉称号;5.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所获荣誉称号需附複印件或旁证材料;6.事迹材料要求在1500字左右,统一用A4纸列印 。请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3份)于2002年5月31日前报送我部质量司,逾期申报无效(申报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意见不用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