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保证书案( 二 )


死刑保证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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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的姐姐李爱梅讲述为弟弟的伸冤之路2011年5月5日,杜玉花还前往北京的国家信访局上访 。随后,她被叶县公安局的警察郭海停带队接回叶县 。杜玉花在叶县公安局的训诫室里,被叶县警方殴打,并于次日收到叶县警方给予她行政拘留一周的处罚决定书 。这份叶县警方下达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杜玉花在2011年5月5日到北京中南海周边上访时,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查获 。叶县警方认定,杜玉花的上访行为已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因此,杜玉花后来再次赴京上访时,声称要控告叶县公安局局长李根太 。杜玉花要求李根太必须承担恢复她的名誉、消除影响的责任,还要赔偿她的全部经济损失5万元 。为了不让她上访,后来,叶县县政府给杜玉花家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杜玉花拒绝透露钱的数字,她坚称,“政府给钱跟女儿的事情没关係” 。一审判决2003年8月,李怀亮一案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李怀亮当庭翻供,并指出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嫌疑 。儘管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李怀亮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应判无罪的辩护意见,叶县人民法院仍然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宣判后,李怀亮和被害人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抗诉 。2003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叶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4年2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之后,此案又被移送到平顶山市中院进行一审 。2004年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李怀亮以没有杀人,要求宣告无罪为由,再次提出抗诉 。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 。此后,该案再无开庭讯息,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2013年已超过12年 。官方回应就李怀亮被羁押12年严重超期一事,叶县公安局副政委杜乾勇说,李怀亮案一日不结案,公检法就一日解脱不了 。省市县相关领导都知道,政法委也协调了多次,却一直没有人敢拍板 。因为被害人家属情绪激烈,所以这个案件没人敢说判,也没人敢放人 。杜乾勇说:“对这个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穷尽了力量 。”知情人士介绍,李怀亮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这在司法机关内部早有定论 。问题的关键和核心是在哪个环节对此案进行纠正,是法院直接宣判无罪,还是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或者是公安机关撤案,一直没人拍板 。因为这不仅关係到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问题,也关係到社会稳定问题 。在一熟悉案情的叶县官员看来,儘管证据不足,但当时警方确实只抓了李怀亮,认为他的嫌疑最大 。而“叶县为郭晓萌案花了不下两三百万元”,该官员表示,领导们都很头疼 。县里的领导换了好几任,但事情至今尚未解决 。无罪释放2013年4月25日下午,曾两度对杀人嫌犯李怀亮作出死刑、死缓判决的河南省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经历了一整天的庭审后,当庭宣告“李怀亮无罪,立即释放” 。李怀亮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喜悦,眼神甚至有些呆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