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注销

探矿权注销【探矿权注销】称勘查许可证注销(nullification of mineral exploration licence) 。
基本介绍中文名:探矿权注销
外文名:nullification of exploration rights
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词目:探矿权注销
基本简介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词目:探矿权注销英文:nullification of exploration rights释文:依法定事由,经探矿权人申请、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探矿权人放弃探矿权,注销勘查许可证的过程 。探矿权注销是导致探矿权终止的一种形式,终止后的探矿权不再存在,归于消灭 。引起探矿权注销的事由有:①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满,探矿权人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或者申请探矿权保留的;②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③发现可供开採的矿产资源而申请採矿权的;④申请探矿权其他变更的 。发生上述事由,探矿权人必须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内容主体(一)注销申请登记书,一式三份(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或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视窗领取);(二)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原件;(三)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终止报告,一式三份;(四)地质勘查成果报告及附属档案,一式一份;(五)汇交地质资料凭证複印件,一式一份;(六)勘查工作资金投入情况报表,一式三份;(七)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验证后的複印件,申请人为法人单位的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複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如委託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託书、委託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自然人授权的,授权委託书还需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授权委託书要写明委託事项和许可权,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