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多夫制


一妻多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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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多夫制【一妻多夫制】一妻多夫制指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保持夫妻关係的婚姻制度 。这种制度曾盛行于爱斯基摩的某一部落,现在仍盛行于印度南部及中国西藏的某些民族 。一妻多夫制有两种不同形式:(1)同胞共妻制 。若干兄弟共有一妻,长兄娶妻,弟享夫权, 生子都属于长兄,兄死后,其财产、地位及妻子都传给次弟;(2)非同胞共妻制 。指一个地方上几个 男子共有一妻,由该女轮流到他们的住所同宿若干时日,若生小孩,则按某种仪式来确定其父,也有 女子留居母家,其丈夫分别往女家留宿,暂享夫权 。在这一制度下,凡初生之子,定为年长的丈夫之子, 依次类推 。
基本介绍中文名:一妻多夫制
外文名:Polyandry
我国分布:  藏族、珞巴族、门巴族
定义:是一种婚姻制度
实质:一个女子拥有多名丈夫
基本介绍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 。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係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 。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契约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 。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 。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 。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 。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 。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 。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 。——摘自《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 。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係,亦为社会文化所允许 。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 。多夫制似较多行之于母系社会 。此制一妻有数个丈夫,其中一人为正夫,其余为副夫 。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后,由正夫分配行使 。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 。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 。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 。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 。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係,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 。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 。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 。此与前者不同 。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 。复偶婚亦有多夫多妻之共同婚,为初民社会中数夫或数妻之共同团体 。两个男子与两个以上女子之婚制,乃极为罕见之婚姻型式,亦从未成为一种主要型式 。如果有之,亦仅为适应当地当时之一种权宜办法 。(席汝楫)藏族习俗藏族这个男性彪捍勇猛的民族,在古代曾是女性中心社会!这个社会最初发生于中亚之游牧部落,并随游牧部落的固驻一区,而成为女性中心的国家 。游牧部落,因为居无屏障,容易受外敌侵袭 。所以壮健男子保卫家族,管理牲畜帐幕则委託于妇女与老弱 。在对偶婚姻制度尚未严格建立以前,这样社会的妇女,为何具有战胜一切的魔力,缘由有三点:(一)以性的关係,使男子颠倒 。(二)以掌握衣食资粮之关係,使全群男性无形中受羁勒 。(三)以乳哺婴孩之关係,博全群爱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