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员与城管持刀互砍事件

圆通快递员与城管持刀互砍事件【圆通快递员与城管持刀互砍事件】2014年10月29日,据媒体报导,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圆通速递一网点门前,快递员与城管发生流血冲突,双方用菜刀互砍致受伤 。今日,人民网采访人员就此事的最新进展情况採访了有关部门,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表示涉事二人取保候审,在医院接受治疗,案件事实已基本调查清楚 。
基本介绍中文名:圆通快递员与城管持刀互砍事件
性质:社会事件
发生时间:2014年10月29日
发生地点:湖北武汉市硚口区圆通速递一网点
事件经过事件源起:快递包裹占道 城管抢夺包裹据报导,23日晚,硚口城管委执法大队直属三中队队员杨长春和3名协管员,以包裹占道为由将快递包裹往城管车上搬 。双方在争夺货物时发生肢体冲突,快递员小罗双手被菜刀砍伤,其中左手腕断裂,伤势较重,另有3名快递员被打成轻伤 。城管协管员胡某脸部被砍伤,在医院缝了16针,左手大拇指被砍伤;协管员叶某背部有一处刀伤,缝了3针 。硚口区公安:主要涉事人取保候审今日,据武汉市硚口区公安分局介绍,目前,案件事实已基本调查清楚,一名武汉城管执法人员和一名圆通快递工作人员涉嫌故意伤害,取保候审在医院接受治疗;另有三名圆通快递工作人员因妨碍公务被处以治安警告 。相关法律圆通快递员与城管持刀互砍事件的行为,是持刀相互砍杀行兇的行为,法律定性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应通过以下分析:(一)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上在刑法实务中一般分为两类:一是无端滋事型,即行为人毫无来由地惹事生非、打人毁物、寻衅闹事;二是小题大做型,即被侵害者此前的举动根本不至于引起普通人那幺强烈的反应 。那幺其行为也不属于第一种无端滋事型 。(二)在行为导致被害人轻伤结果的情况下,区别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该行为指向是否具有特定性 。如果行为指向比较“随意”,不以伤害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些特定的人为目的,而是吓吓人就可以,捣了乱就开心,那幺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是寻衅滋事 。而如果行为指向比较特定,儘管其行为方式上与寻衅滋事的行为方式雷同,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也要定故意伤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