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资本主义国有化

垄断资本主义国有化垄断资产阶级国家以高价收买或给予补偿的方式将一些私人垄断资本企业收归国有的措施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 。它并不改变垄断资本主义的剥削性质 。私人资本“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和托拉斯,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 。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 。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 。工人仍然是僱佣劳动者,无产者 。资本关係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36页) 。儘管在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有化的範围和程度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局限于私人垄断组织嬴利不大,资本周转较慢,或需要大量投资且有较大风险的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如铁路、邮电、公共设施、原子能工业、宇航部门等 。旨在保证垄断资产阶级援取高额垄断利润 。历史上垄断资本主义国有化在西欧各国表现比较突出,它反映生产的社会化的要求,表明资产阶级已无力驾驭现代化的社会生产力,迫使资产阶级国家不得不走上经济舞台,充当领导和管理经济的主角 。随着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干预和调节经济方式的改变,还会以非国有化的形式把国有企业按低价卖还给私人垄断组织 。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通过国有化法案把濒于破产的採煤、铁路、内河航运等收归国有,垄断资本家则将所获得的补偿金转投于其他有利可图的产业部门;但到了70年代又以“提高效率”为名,把许多国有企业低价“拍卖”给私人资本家 。维克思公司和康末尔来德公司在实行国有化中得补偿金2200万英镑,后又仅以1000万英镑低价卖还给原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