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和案

苏建和案【苏建和案】苏建和案(英文:The case of Su Chien-ho ) , 又称三死囚案 , 或以受害者姓名称为吴铭汉夫妇命案 , 是1990年代台湾苏建和、刘秉郎及庄林勛三人被以“结伙强盗、强姦、杀人”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 。
苏建和案(英文:The case of Su Chien-ho ) , 又称三死囚案 , 或以受害者姓名称为吴铭汉夫妇命案 , 是1990年代台湾苏建和、刘秉郎及庄林勛三人被以“结伙强盗、强姦、杀人”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 。三人在2003年1月13日曾一度被台湾高等法院由死刑改判无罪 , 但在2007年6月29日台湾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 。最高法院于2007年11月1日撤销死刑判决 , 发回更审 。高等法院于2010年11月12日的再更二审再度判决无罪 , 但最高法院于2011年4月21日撤销无罪判决 , 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2012年8月31日 , 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审判决无罪 , 依刑事妥速审判法的规定 , 检察官不得抗诉 , 本案定谳 。本案就已知证据表明为“有瑕疵的办案”可能性很高 。部分承办人员因办案方法涉及刑求而遭检察官侦查 , 但后获不起诉处分 。这个案件促使许多人重视台湾刑事诉讼制度及警察制度的改善 。另外 , 本案也堪称台湾司法史上最受瞩目及最具争议性的案件之一 , 历经多任法务部长均未批准死刑执行令 , 是首件由检察总长提起三次非常抗诉及死刑判决再审后改判无罪 , 但经抗诉发回又改判死刑的刑事案件 , 也是首件判处死刑后未收押被告的案件 。不过另一方面 , 被害人家属及承办过此案的部份法官、检察单位仍然认定被告具有犯罪事实 , 应处死刑 。他们不但遗憾该案法律程式繁複延宕 , 也认为迟迟未将三名被告交付执行死刑的案情发展过程 , 对被害人家属相当不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