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资金信託

特定资金信託【特定资金信託】特定资金信託是以获取某种特殊权益为目的的资金信託方式 。通常由委託人将有权自行支配的资金存入信託公司或银行的信託部 , 指定投资或贷款的範围 , 对象、期限及收益方法等 。信託部门按委託人发出的运用资金指示处理信託资金 。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特定资金信託 , 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 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画 , 否则 , 信託部门不予受理 。委託分两种方式: ①委託人在没有确定特定资金的用途前 , 先将资金存入信託部门 , 待运用的对象等确定后 , 通知信託部门进行贷款或投资 。
②委託人发生特定需要时 , 逐笔将信託资金交信託部门 , 由其逐笔对应贷款或投资 。信託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 协助委託单位对特定资金贷款或投资进行审查 , 代委託人与特定用款单位签订契约 , 并办理贷款或投资手续 , 负责监督检查用款单位资金使用的情况 , 并督促其按期偿还 ,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解决 。办理特定资金信託贷款或投资所得的收益 , 全部归于委託人 , 信託部门只收取固定的手续费 。中国目前的特定资金信託运用方式 , 多为委託信託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