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总进度计划( 六 )


10、切实做好材料进场的签收工作核对材料是否与设计图和封样的材料样板相符 , 检查有无明确的材料标识 , 有无规范的出厂验收报告和合格证书 , 并按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登记以备查验 。
(四)、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A、材料质量保证体系
B、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和设备的申请、订货、采购、送料等都要以计划为依据 , 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间供应所需的材料 。
2、建立、健全进场前检查验收和取样送验制度 。加强材料和设备的“四验”工作 , 即:验规格、验质量、验品种、验数量 。凡属不合格的产品 , 不能运到现场 。在验收中 , 发现数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 , 分清责任 , 及时处理 。
3、做好现场和仓库的管理工作 。材料和设备的贮存方法正确 , 并做到分类分批保管和堆放 。合格证、化验单与材料相符 。现场的大宗材料和设备按施工平面图和施工顺序 , 就近合理堆放 。加强材料的限额管理和发放 。
4、各级材料和设备的管理人员都要加强技术业务学习 , 掌握常用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性能 , 熟悉材料的保管和运输规定 。
C、把好进货渠道关
(一)、对供应商的选择
1、主材供应商(包括ABC类)
a、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b、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能满足公司要求 , 供货及时;
c、产品质量良好(必要时可要求提供样品及合格证明材料 , 包括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等);
d、必要时 , 有产品的环保和安全性能保证证明;
e、与同类商家相比 , 价格合适 , 售后服务良好;f、社会信誉良好;
g、必要时 , 要求建立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
2、辅材消耗性材料供应商
a、有合法的营业资质(可由采购人员现场核实);
b、产品质量良好(可由采购人员现场查验 , 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或相关的检验证明材料等);
c、价格合理 , 售后服务良好 。
(二)、材料的选择
1、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以下均简称为供应单位)对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 。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达到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和购销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 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说明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 。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 , 要有许可证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
3)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
4)使用商标和分级分等的产品 , 在产品或包装上有商标和分级分等标记 。
2、除明确规定由产品生产厂家负责售后服务的产品外 , 供应单位售出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 , 由供应单位对使用单位负责保修、保换、保退 , 并赔偿经济损失 。如供应单位证明确属生产厂的质量责任 , 也由供应单位负责向生产厂家索赔 。
3、建筑材料、设备的供需双方均按上述1、2两条的要求签订购物合同 , 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质量验收 。
4、严格执行有关的验收和保管发放制度 。对无出厂合格证明和没有按规定复试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发放使用 。保管贮存中 , 做到不损坏 , 不变质 , 不混放 。
5、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 , 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