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要求,规范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及项目部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现场管理 。
一、定义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除按照规定需要编制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外,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必须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
二、 管理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监控 。
公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
公司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安全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
三、 编制范围
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路基工程、边坡防护工程
1、高边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 。
2、超过6m以上的边坡处理工程 。
3、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 。
4、滑坡体处理工程 。
5、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
二)、基础工程
1、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地区钻孔桩工程 。
2、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①、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
②、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3、水深超过3m以上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模板工程:滑模、翻模、爬模、飞模等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 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3、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 。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
4、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 。
5、港口、码头大型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工程 。
6、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 。
7、跨度32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
8、跨铁路、公路吊装的工程 。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4、吊篮脚手架工程 。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六)、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
2、所有涉及爆破的工程 。
七)、桥梁、墩、柱、拱等构件施工程